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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 海 洋 泾 社 区 公 益 基 金 会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( 草 稿 ) 批 准 修 订 日 期 1 / 8

人 事 管 理 基 本 制 度 上 海 洋 泾 社 区 公 益 基 金 会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基 金 会 人 事 管 理, 合 理 开 发 利 用 人 力 资 源, 激 发 进 取 精 神, 增 强 内 部 活 力, 提 高 队 伍 整 体 素 质, 根 据 本 基 金 会 章 程 制 定 此 制 度 第 二 条 基 金 会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应 坚 持 尊 重 人 才, 公 开 公 正 竞 争 择 优 的 原 则, 所 有 工 作 岗 位 均 应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聘 如 果 公 开 招 聘 未 找 到 合 适 的 人 选, 则 可 通 过 同 行 机 构 或 员 工 的 推 荐 引 进 人 才 第 三 条 由 于 基 金 会 是 社 区 基 金 会, 在 同 等 条 件 下, 来 自 洋 泾 本 社 区 的 应 聘 人 员 具 有 优 先 被 录 用 的 权 利 第 四 条 基 金 会 遵 循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要 求, 与 试 用 期 员 工 签 署 劳 动 合 同, 如 实 按 照 合 同 工 资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第 五 条 基 金 会 的 员 工 应 遵 循 以 下 工 作 原 则 : 1. 工 作 期 间 不 饮 酒 ; 2. 不 私 自 经 营 与 基 金 会 类 似 的 和 职 务 上 有 关 的 业 务 或 兼 任 基 金 会 以 外 的 职 业 ; 3. 不 收 受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馈 赠 贿 赂, 不 索 要 礼 品 ; 4. 禁 止 与 受 助 对 象 或 捐 款 人 发 生 争 吵 或 肢 体 冲 突 ; 5. 避 免 浪 费, 注 重 低 碳 环 保 和 节 约 能 源 第 六 条 考 核 分 为 半 年 考 核 和 年 终 考 核, 所 有 员 工 应 提 交 相 应 的 工 作 报 告 和 总 结, 考 核 以 实 际 完 成 的 工 作 绩 效 为 重 点, 年 终 考 核 与 绩 效 工 资 挂 钩 第 七 条 基 金 会 的 工 作 岗 位 共 分 六 级, 分 别 为 : 部 门 助 理 项 目 专 员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总 监 执 行 秘 书 长 或 副 秘 书 长 秘 书 长, 不 同 级 别 对 应 不 同 的 岗 位 职 责 和 薪 资 待 遇 第 八 条 基 金 会 实 行 年 薪 制, 年 薪 的 10% 在 年 终 时 作 为 绩 效 工 资 发 放, 当 年 新 入 职 的 人 员 按 照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占 当 年 的 比 例 计 算 绩 效 工 资 第 九 条 基 金 会 的 基 本 年 薪 根 据 岗 位 级 别 为 : 2 / 8

薪 资 级 别 年 薪 10% 绩 效 月 工 资 社 保 个 人 公 积 金 个 人 个 税 每 月 到 手 社 保 单 位 37% 公 积 金 单 位 7% 单 位 年 总 共 支 出 部 门 助 理 50,000 5,000 3,750 413 263-3,075 1,388 263 69,800 项 目 专 员 60,000 6,000 4,500 495 315 6 3,684 1,665 315 83,760 部 门 主 管 70,000 7,000 5,250 578 368 24 4,281 1,943 368 97,720 部 门 总 监 80,000 8,000 6,000 660 420 43 4,877 2,220 420 副 秘 书 长 / 执 行 秘 90,000 9,000 6,750 743 473 99 5,437 2,498 473 书 长 100,00 10,00 秘 书 长 7,500 825 525 160 5,990 2,775 525 0 0 111,68 0 125,64 0 139,60 0 根 据 应 聘 人 员 的 实 际 工 作 经 验 和 能 力, 实 际 的 岗 位 工 资 可 能 会 有 上 下 不 超 过 10% 的 浮 动 第 十 条 由 于 基 金 会 的 员 工 常 常 需 要 在 节 假 日 上 班 组 织 活 动, 或 者 可 能 短 时 间 内 因 工 作 量 太 大 而 不 得 不 延 长 平 时 的 工 作 时 间, 因 此 经 过 劳 动 部 门 审 批 后, 基 金 会 将 主 要 实 行 不 定 时 工 时 制, 即 没 有 固 定 的 上 下 班 时 间 限 制, 但 原 则 上 将 安 排 轮 流 调 休, 以 尽 可 能 保 证 员 工 平 均 每 天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仍 为 8 小 时 第 十 一 条 为 了 保 证 员 工 队 伍 的 稳 定 性, 在 基 金 会 工 作 满 三 年 后, 员 工 可 享 有 每 年 带 薪 假 期 10 天, 以 后 每 多 工 作 一 年, 每 年 的 带 薪 假 期 增 加 1 天, 直 至 20 天 为 止 第 十 二 条 基 金 会 应 为 实 习 生 提 供 补 贴, 并 购 买 人 身 意 外 保 险 基 金 会 招 募 志 愿 者 参 加 活 动, 通 常 也 应 为 志 愿 者 购 买 保 险 第 十 三 条 基 金 会 鼓 励 员 工 的 自 我 学 习 和 进 修, 如 员 工 需 参 加 社 工 心 理 咨 询 师 等 专 业 资 格 或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, 可 在 考 试 前 申 请 以 调 休 的 形 式 获 得 三 天 的 备 考 假 期 3 / 8

基 金 会 全 职 岗 位 职 责 说 明 书 岗 位 名 称 执 行 秘 书 长 汇 报 对 象 秘 书 长 岗 位 职 责 1 协 助 秘 书 长 开 展 基 金 会 筹 备 工 作 ; 2 负 责 基 金 会 的 规 划 与 日 常 运 营 ; 3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基 金 会 的 项 目 ; 4 负 责 基 金 会 筹 资 与 宣 传 工 作, 指 导 制 定 筹 资 与 宣 传 规 划 方 案, 负 责 与 相 关 各 方 建 立 良 好 的 关 系 ; 5 负 责 制 定 机 构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, 确 保 机 构 运 作 的 规 范 化 ; 6 组 织 制 定 和 实 施 团 队 能 力 建 设 计 划, 确 保 机 构 运 作 的 专 业 化 ; 7 协 助 秘 书 长 落 实 专 业 支 持 机 构 对 机 构 在 筹 备 和 初 创 期 的 运 营 与 管 理 方 面 提 出 的 指 导 和 建 议 ; 8 完 成 秘 书 长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任 职 要 求 说 明 1 拥 有 10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历 及 相 关 工 作 经 验, 具 有 3 年 以 上 基 金 会 管 理 经 验 者 优 先 ; 2 具 有 较 强 的 创 意 策 划 和 执 行 能 力 ; 3 拥 有 丰 富 的 社 会 资 源 具 备 优 秀 的 社 会 活 动 能 力, 善 于 发 掘 和 利 用 社 区 各 类 资 源 ; 4 具 有 很 强 的 领 导 力 富 有 团 队 协 作 精 神 和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; 5 办 事 认 真 严 谨 责 任 心 强 能 够 承 受 较 大 的 工 作 压 力, 抗 压 能 力 强 ; 6 具 有 良 好 的 中 英 语 沟 通 与 写 作 能 力 4 / 8

岗 位 名 称 行 财 部 主 管 汇 报 对 象 执 行 秘 书 长 岗 位 职 责 1 负 责 机 构 行 政 财 务 部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; 2 组 织 编 制 行 政 管 理 制 度 及 有 关 规 定 并 监 督 执 行 ; 3 组 织 制 订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规 划, 组 织 制 定 员 工 招 聘 培 训 考 核 与 激 励, 志 愿 者 登 记 等 人 力 资 源 相 关 制 度 并 监 督 执 行 ; 4 组 织 编 制 财 务 流 程 与 管 理 制 度 并 监 督 执 行, 组 织 财 务 预 算 资 金 管 理 会 计 核 算 及 相 关 报 表 编 制 与 完 善 ; 5 监 控 可 能 对 机 构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重 大 经 济 活 动 ; 6 维 护 与 财 政 税 收 银 行 审 计 等 相 关 部 门 的 关 系 ; 7 领 导 包 括 行 政 助 理 实 习 生 和 志 愿 者 在 内 的 部 门 团 队, 为 其 他 工 作 部 门 的 提 供 支 持 和 后 勤 保 障 ; 8 完 成 上 级 主 管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任 职 要 求 1 具 备 扎 实 的 财 会 知 识, 财 会 金 融 类 本 科 以 上 学 历,10 年 以 上 财 务 管 理 3 年 以 上 公 益 组 织 行 政 管 理 经 验 及 具 有 会 计 师 以 上 职 称 优 先 ; 2 谙 熟 财 务 会 计 知 识, 熟 悉 国 家 财 税 法 规 及 公 益 组 织 运 营 管 理 有 关 知 识 ; 3 熟 练 使 用 电 脑 及 财 务 软 件 ; 4 具 有 强 烈 的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, 坚 持 原 则 工 作 认 真, 拥 有 较 强 的 团 队 领 导 组 织 和 协 调 能 力, 能 承 受 较 大 工 作 压 力 ; 5 具 有 良 好 的 沟 通 能 力 说 明 岗 位 名 称 汇 报 对 象 项 目 部 主 管 执 行 秘 书 长 5 / 8

岗 位 职 责 1 全 面 负 责 基 金 会 的 项 目 策 划 开 发 实 施 与 管 理 ; 2 制 定 和 实 施 项 目 年 度 预 算, 撰 写 项 目 计 划 和 年 度 总 结 报 告 ; 3 组 织 与 开 展 由 本 基 金 会 资 助 其 他 公 益 组 织 实 施 的 项 目 进 行 评 审 监 测 与 评 估, 并 负 责 完 成 项 目 的 监 测 及 评 估 报 告 ; 4 负 责 建 立 和 维 护 与 资 助 方 合 作 方 受 益 方 社 区 之 间 的 关 系, 积 极 推 动 项 目 工 作 的 顺 利 实 施 ; 5 建 立 和 维 护 机 构 与 社 区 内 外 的 其 他 公 益 组 织 之 间 建 立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; 6 负 责 为 基 金 会 的 筹 资 部 行 政 财 务 部 等 提 供 与 项 目 相 关 信 息 与 支 持 ; 7 负 责 项 目 部 的 日 常 管 理 ; 8 完 成 秘 书 长 交 付 的 其 他 工 作 任 职 要 求 1 拥 有 管 理 学 社 会 工 作 社 会 学 或 教 育 学 或 相 关 专 业 本 科 或 以 上 学 历 拥 有 国 家 有 社 工 师 职 业 资 格 者 优 先 ; 2 拥 有 5 年 工 作 经 历 及 3 年 以 上 公 益 项 目 或 社 区 服 务 管 理 经 验 者 优 先 ; 3 具 备 良 好 的 沟 通 能 力 较 强 的 团 队 协 作 精 神 和 处 理 问 题 的 能 力 ; 4 逻 辑 分 析 能 力 强, 具 备 较 好 的 项 目 策 划 与 管 理 能 力 善 于 学 习 新 知 识 和 新 经 验 ; 5 具 有 强 烈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强, 办 事 认 真 严 谨 待 人 真 诚 热 情 能 够 承 受 较 大 的 工 作 压 力 ; 6 具 有 良 好 的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, 以 及 一 定 的 研 究 能 力 ; 7 具 有 良 好 的 中 英 文 沟 通 与 写 作 能 力 说 明 岗 位 名 称 汇 报 对 象 宣 筹 部 主 管 执 行 秘 书 长 6 / 8

岗 位 职 责 1 负 责 洋 泾 社 区 基 金 会 筹 资 计 划 的 制 定 和 实 施 ; 2 负 责 与 有 公 益 捐 赠 意 向 的 个 人 企 业 机 构 媒 体 等 进 行 沟 通 联 系, 筹 集 社 区 公 益 资 金, 完 成 筹 资 任 务 ; 3 负 责 开 展 捐 赠 意 愿 调 研, 组 织 实 施 公 益 筹 资 活 动 ; 4 负 责 机 构 的 网 站 开 发 与 维 护 简 讯 和 年 报 制 作, 开 展 公 益 宣 传 积 极 与 捐 赠 方 媒 体 社 区 政 府 等 建 立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, 宣 传 机 构 的 公 益 理 念, 创 建 和 传 播 机 构 品 牌 提 升 机 构 的 社 会 影 响 力 ; 5 撰 写 年 度 筹 资 报 告, 并 为 基 金 会 其 他 部 门 提 供 相 应 的 信 息 和 资 料 ; 6 负 责 筹 资 部 的 日 常 管 理 ; 7 完 成 上 级 主 管 交 付 的 工 作 任 职 要 求 1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,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及 3 年 以 上 公 共 关 系 媒 体 传 播 市 场 营 销 或 公 益 筹 资 经 验 者 优 先 ; 2 良 好 的 资 源 整 合 能 力 和 较 强 的 市 场 开 拓 经 验 和 资 源, 有 政 府 部 门 或 企 业 工 作 经 验 或 资 源 者 优 先 ; 3 思 维 敏 捷 具 有 很 强 的 创 意 策 划 执 行 能 力, 以 及 良 好 的 沟 通 协 调 能 力 和 团 队 协 作 精 神 ; 4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素 养 认 真 务 实 及 高 度 责 任 心, 并 且 具 有 较 强 的 抗 压 能 力 ; 5 具 有 良 好 的 中 英 文 沟 通 与 协 作 能 力 说 明 岗 位 名 称 汇 报 对 象 行 政 助 理 兼 出 纳 行 财 部 主 管 7 / 8

所 属 部 门 行 财 部 岗 位 职 责 主 要 协 助 行 政 部 主 管 为 基 金 会 的 日 常 运 作 提 供 支 持, 并 担 任 出 纳 工 作, 处 理 基 金 会 的 货 币 资 金 的 收 付 发 票 管 理 工 资 发 放 具 体 职 责 1 为 基 金 会 的 项 目 和 服 务 提 供 后 勤 支 持 和 服 务 ; 2 为 理 事 会 项 目 会 议 专 业 委 员 会 等 工 作 会 议 的 筹 备 提 供 会 务 支 持 ; 3 采 购 和 发 放 日 常 办 公 用 品 的, 整 理 和 保 管 所 有 文 档 资 料 ; 4 建 立 现 金 银 行 日 记 账, 按 照 规 定 保 管 库 存 现 金 和 备 用 金, 及 时 办 理 现 金 存 取 银 行 结 算 业 务, 定 期 编 制 出 纳 报 告 单 连 凭 证 移 交 会 计 进 行 账 务 核 算 ; 5 办 理 税 费 缴 纳 和 免 税 手 续 申 请 等 业 务, 协 助 行 财 部 主 管 与 市 区 财 税 部 门 保 持 沟 通 ; 6 管 理 好 各 种 财 务 票 据, 包 括 支 票 发 票 和 收 据 等, 尤 其 捐 赠 发 票 发 放 和 管 理 ; 7 完 成 上 级 主 管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任 职 要 求 1 大 专 以 上 学 历, 有 会 计 上 岗 证, 熟 练 使 用 电 脑 办 公 软 件 和 网 络 ; 2 掌 握 会 计 法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和 国 家 财 税 法 规 等 专 业 知 识, 基 本 了 解 公 益 组 织 运 营 管 理 ; 3 乐 于 学 习, 有 主 动 精 神, 能 接 受 挑 战 和 工 作 压 力 ; 4 具 有 良 好 的 沟 通 能 力 和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; 5 具 有 一 年 以 上 实 习 或 工 作 经 验, 有 公 益 机 构 服 务 经 验 者 优 先 ; 待 遇 良 好 的 团 队 工 作 和 学 习 氛 围, 提 供 个 人 成 长 的 平 台 和 机 遇 8 /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