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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 拾 參 加 經 費 : 一 參 加 人 員 所 需 經 費, 概 由 各 單 位 自 行 負 責 二 服 裝 由 各 單 位 自 備, 同 一 單 位 之 運 動 員, 除 男 女 服 裝 樣 式 可 以 不 同 外, 顏 色 質 料 均 須 劃 一 三 每 一 參 加 單 位 均 應 自 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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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 - 総 控 負 傷 疾 病 療 養 産 産 女 性 責 帰 べ 由 試 ~ 8 契 約 契 約 完 了 ほ 契 約 超 締 結 専 門 的 知 識 技 術 験 専 門 的 知 識 高 大 臣 専 門 的 知 識 高 専 門 的 知 識 締 結 契 約 満 歳 締 結 契 約 契 約 係 始

3 避 難 状 況 避 難 指 示 避 難 勧 告 都 道 府 県 名 市 区 町 村 名 指 示 日 時 勧 告 日 時 青 森 県 岩 手 県 山 形 県 埼 玉 県 千 葉 県 東 京 都 鰺 ヶ 沢 町 月 16 日 12 時 55 分 10 月 22 日 10 時 00 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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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 本 確 根 本 確 民 主 率 運 民 主 率 運 確 施 保 障 確 施 保 障 自 治 本 旨 現 資 自 治 本 旨 現 資 挙 管 挙 管 代 表 監 査 教 育 代 表 監 査 教 育 警 視 総 監 道 府 県 警 察 本 部 市 町 村 警 視 総 監 道 府 県 警 察 本 部

(4) 運 転 する 学 校 職 員 が 交 通 事 故 を 起 こし 若 しくは 交 通 法 規 に 違 反 したことにより 刑 法 ( 明 治 40 年 法 律 第 45 号 ) 若 しくは 道 路 交 通 法 に 基 づく 刑 罰 を 科 せられてから1 年 を 経 過 していない 場 合 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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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都 市 計 画 区 域 市 街 化 区 域 市 街 化 調 整 区 域 の 変 遷 1 都 市 計 画 区 域 の 変 遷 2 市 街 化 区 域 及 び 市 街 化 調 整 区 域 の 変 遷 旧 石 巻 市 ( 単 位 :ha) ( 単 位 :ha) 変 更 都 市 計 画 区 域 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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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 が 行 われるおそれがある 場 合 に 都 道 府 県 公 安 委 員 会 がその 指 定 暴 力 団 等 を 特 定 抗 争 指 定 暴 力 団 等 として 指 定 し その 所 属 する 指 定 暴 力 団 員 が 警 戒 区 域 内 において 暴 力 団 の 事 務 所 を 新 たに 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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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久留米市訓令乙第   号

〔自 衛 隊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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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一 般 行 政 職 給 料 表 の 状 況 (24 年 4 月 1 日 現 在 ) 1 号 級 の 給 料 月 額 最 高 号 級 の 給 料 月 額 1 級 ( 単 位 : ) 2 級 3 級 4 級 5 級 6 級 7 級 8 級 9 級 1 級 135,6 185,8 222,9 261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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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される前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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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総 論 41 法 人 課 税 01 租 税 法 概 論 ( 4001 ) 02 税 制 の 動 向 ( 4002 ) 91 事 例 研 究 ( 4091 ) 99 その 他 ( 4099 ) 01 法 人 税 ( 4101 ) 3. 税 務 官 庁 の 組 織 4. 不 服 申 立 て 税 務

目 次 市 民 税 の 減 免 に つ い て 1 減 免 の 一 般 的 な 留 意 事 項 2 減 免 の 範 囲 お よ び 減 免 割 合 3 1 生 活 保 護 法 の 規 定 に よ る 保 護 を 受 け る 者 3 2 当 該 年 に お い て 所 得 が 皆 無 と な っ 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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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ranscription:

投 稿 類 別 : 史 地 類 篇 名 : 淺 析 戊 辰 戰 爭 對 近 代 日 本 之 關 鍵 影 響 作 者 : 王 長 敏 桃 園 市 立 大 園 國 際 高 中 高 二 2 班 康 婕 茹 桃 園 市 立 大 園 國 際 高 中 高 二 2 班 曾 明 慧 桃 園 市 立 大 園 國 際 高 中 高 二 2 班 指 導 老 師 : 游 佳 瑞 老 師

壹 前 言 十 九 世 紀 中 葉 後, 歐 美 各 國 大 多 已 完 成 工 業 革 命, 成 為 資 本 主 義 國 家, 正 積 極 地 向 外 擴 張 侵 略, 如 英 國 占 領 印 度, 就 連 幅 員 廣 大 的 中 國 也 被 各 強 國 侵 擾 而 日 本 也 難 以 倖 免 以 黑 船 事 件 為 契 機, 在 外 國 訴 諸 武 力 的 同 時, 國 內 於 此 紛 紛 掀 起 改 革 的 聲 浪 天 皇 與 幕 府 之 間 的 勢 力 消 長 將 會 為 日 本 長 年 以 來 的 封 建 體 制 帶 來 怎 樣 的 動 盪? 本 次 研 究 將 以 戊 辰 戰 爭 為 中 心, 進 而 探 討 日 本 於 幕 末 時 期 因 時 局 推 移 使 當 權 者 思 想 之 改 變, 及 其 所 帶 領 的 政 治 與 軍 事 之 變 革 貳 正 文 一 戊 辰 戰 爭 (1868 年 -1869 年 ) 之 背 景 戊 辰 戰 爭 總 的 來 說, 即 在 王 政 復 古 中 成 立 的 明 治 新 政 府 擊 敗 江 戶 幕 府 ( 即 德 川 幕 府 ) 的 一 次 日 本 內 戰 其 包 括 了 許 多 小 戰 爭, 本 研 究 僅 舉 出 其 中 較 為 重 要 的 三 次 戰 爭 作 說 明, 分 別 是 鳥 羽 伏 見 之 戰 會 津 戰 爭 箱 館 戰 爭 以 下 將 先 介 紹 其 陣 營 及 背 景 ( 一 ) 陣 營 戰 方 日 本 皇 室 江 戶 幕 府 (1869 年 變 為 蝦 夷 共 和 國 ) 同 盟 薩 長 土 肥 奧 羽 越 列 藩 列 強 支 援 英 國 法 國 指 揮 明 治 天 皇 德 川 慶 喜 (1869 年 變 為 榎 本 武 揚 ) 其 他 成 員 熾 仁 親 王 西 鄉 隆 盛 黑 田 清 隆 大 村 益 次 郎 山 縣 有 朋 桐 野 利 秋 勝 海 舟 榎 本 武 揚 松 平 容 保 松 平 定 敬 (1869 年 : 大 鳥 圭 介 荒 井 郁 之 助 法 國 軍 事 顧 問 : 儒 勒 布 呂 奈 尤 金 科 拉 徹 ) ( 二 ) 背 景 1 黑 船 事 件 西 元 1853 年 6 月 3 日, 美 國 海 軍 東 印 度 艦 隊 司 令 馬 休 培 里 (Mathew Perry) 率 領 艦 隊 抵 達 日 本 江 戶 灣 浦 賀 衝, 帶 來 美 國 國 書, 以 武 力 要 脅 德 川 幕 府 開 1

港, 目 的 是 為 了 開 拓 亞 洲 市 場 作 為 棉 製 品 的 輸 出 地, 希 望 將 日 本 港 口 當 作 煤 炭 補 給 的 轉 運 站 ( 劉 蕙 瑜 ( 譯 ),2011) 當 時 幕 府 表 示 要 遵 守 祖 法, 拒 絕 開 國 然 因 美 方 不 辭 一 戰 的 態 度, 這 次 難 以 在 遵 守 祖 法 幕 府 終 於 不 得 不 正 視 鎖 國 這 問 題 ( 劉 蕙 瑜 ( 譯 ),2011) 幕 府 只 好 以 將 軍 生 病 無 法 決 定 為 由 要 求 延 期 一 年, 對 方 同 意 後 便 返 航 了, 此 便 是 幕 府 末 期 的 開 始 隔 年, 美 方 再 度 率 艦 來 日, 幕 府 迫 於 無 奈 只 好 和 對 方 締 結 日 美 和 親 條 約 ( 亦 稱 神 奈 川 條 約 ), 根 據 此 條 約 的 第 二 條 : 下 田 ( 即 時 )と 箱 館 (1 年 後 )を 開 港 する( 条 約 港 の 設 定 ) この 2 港 において 薪 水 食 料 石 炭 その 他 の 必 要 な 物 資 の 供 給 を 受 けることができる ( 日 本 幕 府,1854) 日 本 開 放 了 下 田 箱 館 兩 個 港 口, 並 且 必 須 提 供 美 方 所 需 之 物 資 於 此, 德 川 幕 府 兩 百 多 年 的 鎖 國 政 策 正 式 落 幕 而 依 據 此 條 約 第 十 一 條 : 両 国 政 府 のいずれかが 必 要 とみなす 場 合 には 本 条 約 調 印 の 日 より 18 ヶ 月 以 降 経 過 した 後 に 米 国 政 府 は 下 田 に 領 事 を 置 くことができる ( 日 本 幕 府,1854) 也 規 定 美 國 得 在 日 本 設 立 領 事, 美 國 乃 於 1856 年 派 遣 領 事 長 哈 里 斯 (Townsend Harris) 為 駐 日 總 領 事 為 了 使 日 美 的 貿 易 自 由 化, 哈 里 斯 不 斷 與 幕 府 溝 通, 期 望 能 夠 締 結 日 美 修 好 通 商 條 約, 並 表 示 日 本 若 不 從 迷 夢 中 覺 醒, 只 有 槍 林 彈 雨 ( 劉 蕙 瑜 ( 譯 ),2011) 幕 府 為 避 免 戰 爭, 只 好 答 應, 但 是 此 舉 還 必 須 經 天 皇 同 意 然 而, 朝 廷 卻 因 孝 明 天 皇 對 於 外 國 人 的 排 斥 等 因 素 而 主 張 鎖 港, 拒 絕 下 達 開 港 敕 令 1858 年, 井 伊 直 弼 就 任 大 老 ( 臨 時 性 的 幕 府 最 高 職 位 在 未 設 置 大 老 的 情 況 下, 最 高 職 位 為 老 中 ), 他 在 未 取 得 敕 許 的 情 況 下 接 受 了 日 美 修 好 通 商 條 約, 此 舉 為 其 引 來 了 批 判 日 本 因 此 被 迫 直 視 淪 為 列 強 殖 民 地 的 命 運 然 而 當 時 的 德 川 幕 府 卻 無 力 阻 止, 更 引 起 各 階 層 老 百 姓 的 不 滿 2 德 川 幕 府 所 實 施 的 各 項 制 度 (1) 對 各 大 臣 的 高 壓 統 治 如 1615 年 制 定 的 武 家 諸 法 度 條 文 之 第 二 條 : 大 名 和 小 名 需 前 往 江 戶 參 勤 交 替, 每 年 4 月 參 勤 一 次 近 來 從 者 數 目 甚 多, 這 是 領 地 和 領 民 的 負 擔 今 後 要 適 量 減 少 人 數 但 是 上 洛 之 際 時 與 以 往 一 樣, 要 選 擇 適 合 的 役 目 ( 德 川 家 光,1635) 其 規 定 了 大 臣 參 勤 交 替 ( 大 臣 定 期 謁 見 將 軍, 並 留 在 將 軍 府 中 供 差 遣 ) 的 方 式 以 及 條 文 第 三 條 : 嚴 禁 擅 自 築 城 居 城 的 堀 土 壘 石 壘 等 被 破 壞 時, 要 跟 從 奉 行 所 的 指 示 櫓 塀 門 等 的 修 理 要 與 之 前 一 樣 ( 德 川 秀 忠, 1615) 2

規 定 了 大 臣 居 城 的 營 造 事 宜 更 甚 者, 連 大 臣 的 私 生 活 都 被 嚴 格 地 管 控, 如 條 文 第 八 條 : 藩 主 城 主 所 領 1 萬 石 以 上 近 習 ( 將 軍 側 近 的 武 士 ) 物 頭 ( 常 備 兵 隊 長 ) 沒 有 幕 府 的 許 可, 不 準 私 自 結 婚 ( 德 川 秀 忠,1615) (2) 禁 教 鎖 國 如 自 1616 年 開 始, 除 了 明 船 以 外, 外 國 船 隻 一 律 只 能 停 泊 在 平 戶 和 長 崎 (3) 各 領 主 對 農 民 的 不 當 統 治 領 主 ( 武 士 ) 為 了 確 保 租 金, 對 農 民 實 施 一 連 串 不 當 統 治 如 禁 止 自 由 分 地 及 隨 意 種 植, 甚 至 禁 止 搬 遷 (4) 繼 任 君 主 無 能 如 第 五 代 將 軍 德 川 綱 吉 晚 年 奢 侈, 還 改 鑄 劣 質 貨 幣, 使 貨 幣 貶 值, 物 價 高 漲 以 上 四 點 使 得 下 層 武 士 生 活 困 苦, 有 的 甚 至 出 售 武 器, 且 因 為 身 分 限 制, 不 能 自 力 更 生 討 工 作, 武 士 階 層 及 主 從 關 係 漸 漸 崩 潰 此 外, 各 藩 財 政 困 難, 更 加 重 農 民 的 賦 稅, 使 得 農 民 心 生 不 滿, 甚 至 從 自 耕 農 淪 為 佃 農, 常 群 起 暴 動 雖 幕 府 實 施 的 多 項 改 革 也 大 多 以 失 敗 收 場 3 尊 王 攘 夷 盛 行 除 了 幕 府 之 外, 諸 藩 也 實 施 改 革, 改 革 成 功 的 即 為 雄 藩, 成 為 天 皇 的 助 力 最 著 名 的 為 薩 長 土 肥, 即 薩 摩 藩 長 州 藩 土 佐 藩 肥 前 藩 在 這 些 改 革 中, 下 級 武 士 和 商 人 地 主 聯 手, 取 代 了 上 級 武 士, 掌 握 了 藩 的 實 權, 參 與 討 幕, 並 決 定 實 施 尊 王 攘 夷 時 幕 府 已 乏 力 回 天, 於 是 出 現 了 公 武 合 體, 即 結 合 朝 廷 與 幕 府 的 權 威 藉 此 鞏 固 幕 府 地 位, 也 藉 由 朝 廷 的 權 威 來 壓 制 尊 攘 運 動 後 孝 明 天 皇 ( 支 持 幕 府 ) 去 世, 由 年 僅 十 五 歲 的 皇 太 子 繼 位, 是 為 明 治 天 皇 這 給 了 討 幕 派 一 個 機 會 下 級 公 卿 岩 倉 具 視 等 決 以 薩 長 之 力 消 滅 幕 府, 然 德 川 慶 喜 卻 奏 請 大 政 奉 還, 使 武 力 討 幕 終 止 德 川 慶 喜 打 算 透 過 在 即 將 成 立 的 諸 侯 會 議 中 擔 任 議 長 以 繼 續 發 揮 其 影 響 力 討 幕 派 知 曉 大 政 奉 還 實 為 公 武 合 體 的 變 相, 於 是 討 幕 派 岩 倉 具 視 西 鄉 隆 盛 大 久 保 利 通 等 在 明 治 天 皇 的 支 持 下 發 動 宮 廷 3

政 變, 實 行 王 政 復 古, 即 讓 天 皇 自 幕 府 收 回 全 部 統 治 權 於 是 在 當 晚 的 小 御 所 ( 皇 宮 中 皇 家 與 幕 府 官 員 會 見 的 殿 堂 ) 會 議 上, 討 幕 派 壓 制 公 武 合 體 派, 決 定 要 德 川 慶 喜 向 朝 廷 辭 官 納 地, 即 返 還 官 位 和 領 地, 雖 未 成 功, 然 德 川 也 暫 時 退 回 了 大 阪 城 因 公 武 合 體 派 的 努 力 使 得 小 御 所 會 議 的 主 要 內 容 被 刪 除, 德 川 也 仍 向 各 國 宣 稱 其 擁 有 外 交 權 於 是 諸 侯 會 議 又 漸 漸 興 起, 並 決 議 對 抗 幕 府 此 事 導 致 了 戊 辰 戰 爭 第 一 戰 鳥 羽 伏 見 之 戰 二 戊 辰 戰 爭 之 始 鳥 羽 伏 見 之 戰 (1867 年 12 月 9 日 1868 年 1 月 6 日 ) ( 一 ) 陣 營 及 地 點 戰 方 薩 摩 藩 長 州 藩 為 主 的 政 府 軍 會 津 藩 桑 名 藩 組 成 的 幕 府 軍 地 點 京 都 南 邊 的 鳥 羽 伏 見 ( 二 ) 過 程 及 結 果 在 諸 侯 會 議 興 起 之 時, 西 鄉 隆 盛 不 得 已 只 好 使 出 強 硬 手 段 以 挑 釁 幕 府 他 命 薩 摩 藩 的 浪 士 在 江 戶 城 中 縱 火 搶 劫, 這 件 事 傳 到 了 大 阪 城, 城 中 主 戰 派 氣 勢 高 漲, 即 整 頓 軍 備, 攜 帶 討 薩 表, 在 上 京 途 中 於 鳥 羽 與 薩 摩 藩 軍 發 生 衝 突, 其 ( 幕 府 軍 ) 從 大 阪 北 上, 總 共 約 一 萬 五 千 人, 薩 摩 藩 軍 則 只 有 五 千 人, 然 其 軍 備 先 進, 士 兵 訓 練 有 素 在 鳥 羽 伏 見 守 禦 的 薩 摩 藩 軍 首 先 向 幕 府 軍 開 砲, 幕 府 軍 陷 入 劣 勢, 三 天 後, 薩 摩 藩 即 取 得 完 全 勝 利, 德 川 慶 喜 自 大 阪 乘 坐 軍 艦 開 陽 丸 逃 往 江 戶 幾 個 月 後, 倒 幕 軍 組 成 了 東 征 軍, 不 久 後 便 來 到 江 戶 城 下, 幕 府 主 戰 派 希 望 決 一 死 戰, 然 幕 府 陸 軍 總 裁 勝 海 舟 ( 又 稱 勝 安 房 ) 眼 見 城 內 人 民 多 不 願 戰 爭 興 起, 在 這 民 心 向 背 之 際, 貿 然 引 起 戰 爭 實 在 不 妥, 加 上 幕 府 軍 兵 備 老 舊, 有 識 之 士 認 為 新 政 府 實 施 新 政 應 避 免 血 戰, 以 及 英 國 公 使 巴 夏 禮 (Sir Harry S. Parkes) 居 中 斡 旋, 於 是 勝 海 舟 和 西 鄉 隆 盛 達 成 協 議, 令 德 川 慶 喜 交 出 江 戶 城, 並 令 其 辭 官 納 地, 將 其 流 放 至 水 戶 江 戶 城 在 不 流 血 的 情 況 下 開 城, 故 稱 為 江 戶 開 城 ( 又 稱 無 血 開 城 不 流 血 開 城 ) 德 川 幕 府 交 出 江 戶, 天 皇 得 以 改 江 戶 為 東 京, 並 在 後 來 改 元 為 明 治, 為 明 治 維 新 奠 下 基 礎 此 外, 薩 長 軍 獲 得 壓 倒 性 的 勝 利, 使 得 倒 幕 派 掌 握 了 新 政 府 的 實 權 西 南 諸 藩 亦 表 示 支 持 新 政 府, 德 川 幕 府 雖 失 去 基 地, 然 德 川 家 仍 被 封 於 靜 岡, 被 給 予 秩 祿, 德 川 家 因 而 得 以 延 續 倒 幕 派 雖 已 掌 握 新 政 府, 然 幕 府 餘 臣 東 北 諸 藩 仍 有 抗 官 4

者, 如 奧 羽 越 列 藩 同 盟 1 蝦 夷 共 和 國 等, 引 發 之 後 一 連 串 的 戰 爭 三 戊 辰 戰 爭 的 關 鍵 會 津 戰 爭 (1868 年 10 月 11 月 ) ( 一 ) 陣 營 戰 方 薩 摩 藩 長 州 藩 的 明 治 新 政 府 軍 會 津 藩 奧 羽 越 列 藩 同 盟 的 舊 幕 府 軍 ( 二 ) 過 程 及 結 果 新 政 府 軍 共 三 千 人 將 二 本 松 城 攻 下 後, 便 趁 勝 突 擊 會 津 藩 的 若 松 城 ( 位 於 今 福 島 縣 ), 一 個 多 月 後, 會 津 藩 主 松 平 容 保 率 藩 開 城 投 降 戰 爭 中 死 傷 無 數, 會 津 藩 的 戰 死 者 約 三 千 人, 其 中 還 包 含 年 僅 十 五 至 十 七 歲 的 少 年 白 虎 隊 2 此 外, 還 有 許 多 人 因 不 敵 戰 爭 的 壓 力 而 集 體 自 殺 因 戰 爭 初 期 政 府 軍 受 到 會 津 藩 頑 強 抵 抗, 於 是 在 戰 後 禁 止 安 葬 敵 軍 屍 體 直 到 年 底 因 屍 體 陳 屍 荒 野 引 起 大 規 模 的 傳 染 病, 經 當 地 民 眾 不 斷 投 訴 之 後 政 府 才 允 許 埋 葬, 但 是 仍 不 可 立 碑 松 平 容 保 則 被 移 封 ( 一 說 軟 禁 ) 到 鳥 取 藩, 其 嫡 子 松 平 容 大 及 整 個 會 津 藩 則 被 遷 移 至 斗 南 藩 ( 今 青 森 縣 ) 會 津 人 被 其 他 人 蔑 稱 為 會 賊, 居 住 地 被 稱 為 白 河 以 北 一 山 百 文 ( 即 一 文 不 值 的 落 後 之 地 ) 這 場 戰 役 影 響 至 今, 長 州 藩 ( 今 山 口 縣 荻 市 ) 和 會 津 藩 ( 今 福 島 縣 ) 仍 水 火 不 容, 無 法 和 解 四 戊 辰 戰 爭 之 末 箱 館 戰 爭 (1868 年 12 月 4 日 1869 年 6 月 27 日 ) ( 一 ) 陣 營 戰 方 明 治 新 政 府 軍 蝦 夷 共 和 國 ( 二 ) 過 程 及 結 果 1868 年 10 月, 榎 本 武 揚 等 率 領 舊 幕 府 軍 登 陸 鷲 之 木 ( 今 北 海 道 森 町 ) 箱 館 ( 今 北 海 道 函 館 ) 政 府 雖 派 兵 迎 擊, 但 是 均 以 失 敗 收 場 最 後, 箱 館 政 府 逃 亡 至 青 1 東 北 25 藩 於 仙 台 結 盟, 成 立 奧 州 列 藩 同 盟 後 又 加 上 北 越 6 藩, 成 為 奧 羽 越 列 藩 同 盟 2 是 為 義 勇 軍 會 津 戰 爭 時 屬 會 津 藩 組 織, 由 少 年 及 少 女 共 三 百 四 十 位 組 成 隊 中 傷 者 都 被 送 到 附 近 的 飯 盛 山 ( 位 於 今 若 松 市 市 中 心 東 側 ) 急 救 休 養 當 時 共 有 二 十 位 青 少 年 因 戰 敗 而 於 山 上 切 腹 自 殺 其 他 尚 有 朱 雀 隊 (18 35 歲 的 男 子 ) 玄 武 隊 (50 歲 以 上 的 男 子 ) 青 龍 隊 (36 歲 49 歲 的 男 子 ) 等 不 同 部 隊 番 號 5

森, 翌 日 舊 幕 府 軍 的 松 岡 四 郎 次 郎 ( 職 位 為 將 差 奉 行 ) 的 部 隊 即 佔 據 五 稜 郭 3 12 月, 榎 本 武 揚 平 定 蝦 夷 地, 成 立 蝦 夷 共 和 國, 並 舉 行 選 舉 選 出 內 閣 總 裁 海 軍 奉 行 陸 軍 奉 行 等 重 要 首 長, 被 視 為 是 亞 洲 第 一 個 民 主 共 和 國 當 時 設 領 事 館 於 箱 館 之 外 國 列 強 紛 紛 向 榎 本 上 書, 承 認 蝦 夷 共 和 國 為 獨 立 國 家 新 政 府 軍 在 得 知 蝦 夷 共 和 國 成 立 之 際, 隨 即 向 其 發 動 攻 擊 舊 幕 府 軍 以 五 稜 郭 的 大 砲 砲 4 擊 七 重 濱 ( 今 北 斗 市 ) 及 箱 館 港 的 新 政 府 軍, 然 新 政 府 軍 成 功 進 入 箱 館 市 區, 並 從 箱 館 港 內 砲 擊 五 稜 郭, 成 功 擊 中 奉 行 所 ( 官 員 的 辦 公 室 ), 導 致 多 位 傷 者 及 死 者 此 外, 由 於 新 政 府 軍 在 各 地 興 設 大 砲, 一 同 砲 擊 五 稜 郭, 使 舊 幕 府 軍 在 夜 晚 無 法 入 睡 兩 方 交 戰 多 日, 蝦 夷 多 處 地 方 遭 新 政 府 軍 攻 擊, 紛 紛 投 降 經 過 一 番 商 議, 榎 本 等 人 決 議 投 降, 將 五 稜 郭 交 給 新 政 府 軍 陸 軍 參 謀 黑 田 清 隆, 成 立 僅 百 餘 天 的 蝦 夷 共 和 國 宣 告 瓦 解 蝦 夷 共 和 國 戰 敗, 武 士 土 方 歲 三 戰 死 至 此, 日 本 幕 末 內 戰 戊 辰 戰 爭 正 式 結 束, 隨 著 舊 幕 府 軍 被 新 政 府 軍 一 一 擊 敗, 國 家 逐 步 走 向 統 一, 日 本 幕 府 時 代 也 正 式 告 終, 並 宣 告 明 治 維 新 時 代 即 將 到 來 五 戊 辰 戰 爭 時 期 的 政 治 改 革 1868 年 三 月, 明 治 天 皇 發 表 了 五 條 御 誓 文, 隨 後 新 政 府 即 依 此 發 布 了 政 體 書, 引 進 了 太 政 官 制 度, 即 採 用 三 權 分 立 的 新 式 中 央 集 權 制 度, 設 有 議 政 官 ( 立 法 ) 行 政 官 ( 行 政 ) 刑 法 官 ( 司 法 ) 三 職 ( 劉 蕙 瑜 ( 譯 ),2011) 直 至 1871 年 正 式 確 立, 分 為 正 院 ( 最 高 官 廳 ) 左 院 ( 立 法 ) 右 院 ( 行 政 ), 其 成 員 多 是 薩 長 土 肥 藩 出 身 者, 各 藩 間 爭 鬥 由 戰 爭 轉 向 政 治 1869 年 政 府 開 始 實 施 版 ( 土 地 ) 籍 ( 人 民 ) 奉 還, 欲 藉 此 完 成 中 央 集 權 薩 長 土 肥 藩 皆 響 應 此 政 策, 各 藩 也 紛 紛 跟 進 政 府 並 任 命 藩 主 為 知 藩 事, 繼 續 管 理 藩 內 事 務, 雖 此 舉 廢 除 了 藩 主 世 襲 制, 然 藩 體 制 仍 然 存 在 此 外, 此 時 藩 主 被 改 稱 為 華 族, 武 士 則 統 稱 為 士 族, 藩 主 及 武 士 的 主 從 關 係 至 此 崩 潰 為 了 打 破 藩 體 制, 政 府 於 是 決 定 於 1871 年 實 施 廢 藩 置 縣, 將 全 國 261 藩 統 合 成 3 府 72 縣, 此 外, 藩 主 不 再 是 地 方 長 官, 而 改 由 政 府 任 命 的 府 知 事 知 縣, 日 本 施 行 已 久 的 封 建 制 度 完 全 瓦 解, 日 本 成 為 中 央 集 權 國 家 六 應 慶 年 間 (1865~1868 年 ) 的 軍 事 變 革 3 江 戶 幕 府 在 蝦 夷 地 ( 今 北 海 道 ) 的 箱 館 郊 外 建 造 的 一 座 星 形 要 塞 4 當 時 的 五 稜 郭 的 矮 牆 上 雖 設 置 了 二 十 四 斤 砲, 但 是 難 以 發 射, 建 築 亦 不 完 善 舊 幕 府 軍 針 對 此 問 題, 修 復 了 堤 壩, 並 設 置 大 砲 以 及 在 城 門 外 興 建 矮 牆, 於 1869 年 3 月 完 工 6

5 6 歷 經 了 薩 英 戰 爭 與 下 關 戰 爭 諸 藩 開 始 意 識 到 現 階 段 攘 夷 並 不 可 行 以 及 進 行 軍 事 改 革 的 必 要 性, 故 進 行 了 一 連 串 的 相 關 改 革, 包 括 武 器 上 的 改 變 聘 請 西 方 的 教 官 以 及 採 用 西 式 的 軍 制 等 例 如 薩 摩 藩 仿 照 英 國 的 編 制, 組 建 了 以 小 銃 隊 城 下 隊 和 外 城 隊 爲 主 力 的 新 軍 ; 紀 州 藩 聘 請 普 魯 士 教 官 訓 練 藩 兵 等 等 其 中, 各 藩 分 別 所 選 擇 採 行 的 軍 制 如 下 表 : 法 式 軍 制 鳥 取 松 前 館 林 彥 根 米 澤 大 多 喜 麻 布 英 式 軍 制 薩 摩 佐 賀 備 前 尾 張 關 宿 熊 本 德 山 德 島 高 松, 高 德 明 石 古 河 長 尾 岡 崎 三 上 舞 鶴 田 原 荷 式 軍 制 水 戶 前 橋 高 崎 河 越 高 遠 下 館 福 岡 小 田 原 沼 田 杉 下 島 山 普 魯 士 軍 制 紀 伊 ( 最 初 是 採 用 英 式 軍 制 ) 簡 而 言 之, 慶 應 年 間 的 軍 事 改 革 對 於 日 本 來 說 是 一 場 極 為 震 撼 的 軍 事 大 變 革, 其 影 響 直 到 明 治 維 新 後 依 然 存 在 參 結 論 日 本 於 戊 辰 戰 爭 實 施 之 各 項 改 革 措 施, 如 引 進 太 政 官 制 度, 此 制 度 可 視 為 現 代 日 本 政 治 體 制 之 根 基 之 後 的 版 籍 奉 還 及 廢 藩 置 縣 是 為 日 本 現 代 行 政 劃 分 之 基 礎, 影 響 現 代 甚 深 在 新 政 府 的 改 革 中, 武 士 階 級 因 此 消 失, 然 而 他 們 的 精 神 卻 為 後 世 所 歌 頌 而 隨 著 西 方 軍 事 裝 備 和 技 術 不 斷 地 湧 入 日 本, 傳 統 的 戰 爭 模 式 因 而 徹 底 被 顛 覆, 開 始 進 入 一 個 使 用 新 武 器 搭 配 訓 練 有 素 的 新 軍 隊 克 敵 制 勝 的 時 代 然 而, 各 藩 在 武 器 訓 練 方 法 及 訓 練 所 使 用 之 語 言 ( 英 法 德 語 ) 上 都 頗 有 差 異 幕 府 無 法 將 日 本 各 地 各 類 兵 隊 整 合 成 統 一 裝 備 和 訓 練 方 法 的 軍 隊 而 在 西 方 化 改 革 的 兵 制 方 面 仍 舊 是 表 面 化 的, 無 論 是 幕 府 還 是 諸 藩, 其 所 謂 英 式 荷 式 與 法 式 軍 制, 實 際 上 不 過 是 習 用 上 述 諸 國 的 部 分 規 範 罷 了 儘 管 如 此, 日 本 爲 尋 求 軍 事 革 新 所 做 的 諸 多 努 力, 是 無 法 忽 視 的 這 些 努 力 及 嘗 試 都 爲 明 治 維 新 的 建 設 打 下 了 扎 實 的 基 礎 5 始 於 1862 年 的 生 麥 事 件 英 國 因 此 向 幕 府 和 薩 摩 藩 要 求 賠 償, 然 薩 摩 藩 拒 絕 接 受 1863 年 6 月 27 日 英 國 入 侵 錦 江 灣, 為 薩 英 戰 爭 拉 開 序 幕 此 場 戰 役 結 束 後 使 薩 摩 藩 了 解 到 英 國 的 強 大 軍 力, 內 部 甚 至 出 現 了 質 疑 攘 夷 論 的 聲 音 是 年 10 月, 日 英 和 談, 兩 方 關 係 日 漸 密 切, 薩 摩 藩 開 始 派 遣 留 學 生 至 英 國 學 習, 英 國 也 多 方 面 給 予 薩 摩 藩 援 助 6 又 稱 馬 關 戰 爭 1863 年 5 月 10 日, 長 州 藩 實 行 攘 夷, 於 下 關 海 峽 攻 擊 外 國 船 隻, 此 舉 引 起 他 國 不 滿 在 英 國 的 主 導 下, 英 法 美 荷 四 國 於 1864 年 和 長 州 藩 爆 發 了 下 關 戰 爭 最 終 長 州 藩 落 敗, 派 出 有 英 國 留 學 經 驗 的 伊 藤 俊 輔 和 井 上 馨 交 涉, 於 是 年 8 月 14 日 遞 結 和 談 條 約 並 支 付 賠 償 金 7

肆 引 註 資 料 一 劉 蕙 瑜 ( 譯 )(2011) 說 到 底, 幕 末 是 什 麼? 維 新 呢? 新 北 市 : 瑞 昇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郭 清 華 ( 譯 )(2010) 開 始 讀 日 本 史 的 第 一 本 書 台 北 市 : 如 果 出 版 社 大 雁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林 明 德 (1986) 日 本 史 台 北 市 : 三 民 書 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大 國 崛 起 系 列 叢 書 編 輯 出 版 委 員 會 (2007) 大 國 崛 起 日 本 台 北 市 : 青 林 國 際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五 維 基 百 科 - 黑 船 事 件 2016 年 2 月 3 日 取 自 : 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9%bb%91%e8%88%b9%e4%be%86%e8%88%aa 六 台 灣 維 基 - 戊 辰 戰 爭 2016 年 2 月 7 日 取 自 : http://www.twwiki.com/wiki/%e6%88%8a%e8%be%b0%e6%88%b0%e7%88%ad 七 維 基 百 科 - 蝦 夷 共 和 國 2016 年 2 月 7 日 取 自 : 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8%9d%a6%e5%a4%b7%e5%85%b1%e5%92%8c% E5%9C%8B 八 維 基 百 科 - 武 家 諸 法 度 2016 年 3 月 1 日 取 自 : 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zhtw/%e6%ad%a6%e5%ae%b6%e8%ab%b8%e6%b3%95%e5%ba%a6 九 weblio 字 典 - 日 美 親 善 條 約 2016 年 3 月 11 日 取 自 : http://www.weblio.jp/wkpja/content/%e6%97%a5%e7%b1%b3%e5%92%8c%e8%a6 %AA%E6%9D%A1%E7%B4%84_%E6%97%A5%E7%B1%B3%E5%92%8C%E8%A6 %AA%E6%9D%A1%E7%B4%84%E3%81%AE%E6%A6%82%E8%A6%81 十 戊 辰 戰 爭 時 期 基 礎 軍 事 知 識 2016 年 3 月 11 日 取 自 : http://www.sanada.net.cn/hezhan/hezhan_08.htm 十 一 豆 丁 網 - 幕 末 軍 事 改 革 2016 年 3 月 15 日 取 自 : http://www.docin.com/p-15629078.html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