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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ranscription:

雍 正 理 王 府 址 考 閻 崇 年 北 京 社 會 科 學 院 研 究 員 雍 正 理 親 王 弘 皙 府 址 鄭 家 莊, 地 在 何 處? 史 有 異 議 據 清 實 錄 和 清 史 稿 記 載, 清 代 有 四 個 鄭 家 莊 安 徽 合 肥 鄭 家 莊 山 西 太 原 鄭 家 莊 直 隸 薊 州 鄭 家 莊 和 北 京 德 外 鄭 家 莊 清 理 親 王 府 所 在 地 的 鄭 家 莊, 位 於 何 處, 論 著 歧 異, 茲 據 史 料, 略 做 考 證 一 清 朝 鄭 家 莊 行 宮 與 王 府, 自 康 熙 五 十 七 年 (1718) 十 二 月, 開 始 興 工 ; 到 康 熙 六 十 年 (1720) 十 月, 工 程 告 竣 此 事, 清 聖 祖 仁 皇 帝 實 錄 康 熙 六 十 一 年 (1722) 三 月 記 載 : 朕 因 思 鄭 家 莊 已 蓋 設 王 府 及 兵 丁 住 房, 欲 令 阿 哥 一 人 往 住, 今 著 八 旗 每 佐 領 下, 派 出 一 人, 令 往 駐 防 此 所 派 滿 洲 兵 丁, 編 為 八 佐 領 ; 漢 軍, 編 為 二 佐 領 朕 往 來 此 處, 即 著 伊 等 看 守 當 差 著 八 旗 都 統 會 同 佐 領 等 派 往 1 鄭 家 莊 王 府 興 工 的 時 間, 滿 文 檔 案 有 明 確 記 載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藏 有 康 熙 五 十 七 年 (1718) 此 項 工 程 興 工 的 滿 文 奏 摺 及 硃 批 這 份 滿 文 奏 摺 為 呈 奏 工 程 樣 式 的 文 字 說 明, 主 要 內 容, 漢 譯 如 下 : 行 宮 以 北, 照 十 四 阿 哥 所 住 房 屋 之 例, 院 落 加 寬, 免 去 後 月 臺 前 配 樓 後 樓, 代 之 以 房 屋, 修 建 王 府 一 所 其 中 大 衙 門 五 間, 共 長 八 丈 二 尺 五 寸, 計 廊 在 內 寬 二 丈 二 尺 五 寸, 柱 高 一 丈 五 尺, 為 十 一 檁 歇 山 頂 北 面 正 房 五 間, 共 長 七 丈 二 尺 五 寸, 計 廊 在 內 寬 三 丈 六 尺, 柱 高 一 丈 四 尺, 為 九 檁 歇 山 頂 大 門 五 間, 共 長 五 丈 七 尺 九 寸, 計 廊 在 內 寬 二 丈 七 尺 五 寸, 柱 高 一 丈 三 尺 五 寸, 為 七 1 本 文 為 初 稿, 尚 待 修 正, 請 勿 引 用 清 聖 祖 仁 皇 帝 實 錄 卷 297 頁 876-877, 康 熙 六 十 一 年 三 月 乙 未, 北 京 : 中 華 書 局,1985 年 1

雍 正 理 王 府 址 考 檁 歇 山 頂 大 衙 門 兩 側 廂 房 各 五 間, 共 長 六 丈 一 尺, 計 廊 在 內 寬 二 丈 五 尺, 柱 高 一 丈 二 尺, 為 七 檁 硬 山 頂, 正 房 兩 側 廂 房 各 三 間, 共 長 三 丈 七 尺, 計 廊 在 內 寬 二 丈 五 尺, 柱 高 一 丈 二 尺 兩 側 耳 房 各 三 間, 共 長 三 丈 一 尺, 計 廊 在 內 寬 二 丈 五 尺, 柱 高 一 丈 二 尺, 為 七 檁 硬 山 頂 罩 房 十 九 間, 共 長 十 九 丈 六 尺, 計 廊 在 內 寬 二 丈 二 尺, 柱 高 一 丈, 為 七 檁 硬 山 式 小 衙 門 三 間, 共 長 三 丈 八 尺, 計 廊 在 內 寬 二 丈 二 尺 五 寸, 柱 高 一 丈 三 尺, 為 七 檁 歇 山 頂 其 兩 側 房 屋, 各 六 間, 共 長 六 丈 九 尺 六 寸, 寬 一 丈 六 尺, 柱 高 一 丈 小 衙 門 兩 側 之 房 屋 各 五 間, 共 長 六 丈 四 尺, 寬 一 丈 六 尺, 柱 高 九 尺 五 寸 兩 側 小 房 各 十 間, 其 一 間 長 一 丈 寬 一 丈 五 尺 柱 高 八 尺, 為 硬 山 頂 淨 房 四 間, 其 一 間 長 寬 各 八 尺, 柱 高 七 尺, 為 四 檁 硬 山 頂 前 月 臺 五 丈 一 尺, 寬 二 丈 五 尺, 高 二 尺 六 寸 其 周 圍 臺 階 斗 板 用 青 沙 石, 週 邊 房 一 百 五 間 堆 房 三 十 六 間 倉 房 三 十 間 草 料 房 十 五 間 門 一 間, 其 一 間 長 一 丈 寬 一 丈 二 尺 柱 高 八 尺 馬 廄 房 二 十 間, 其 一 間 長 一 丈 寬 二 丈 柱 高 九 尺, 為 七 檁 硬 山 頂 圍 牆 一 百 二 十 四 丈, 高 一 丈 二 尺, 寬 二 尺 四 寸 五 分 隔 牆 一 百 九 十 六 丈, 高 八 尺 五 寸, 寬 一 尺 六 寸 甬 路 三 十 八 丈 五 尺 ( 中 間 鋪 方 磚, 兩 邊 鑲 城 磚 ) 2 清 鄭 家 莊 的 王 府 與 行 宮, 同 清 代 其 他 行 宮 與 王 府 不 同 的 主 要 特 點 是 : 行 宮 與 王 府 在 京 師 外 同 地, 外 面 有 城 牆 與 護 城 河 環 繞 3 鄭 家 莊 王 府 竣 工 的 時 間, 滿 文 檔 案 也 有 明 確 記 載 筆 者 最 近 在 臺 北 故 宮 博 物 院 查 閱 康 熙 和 雍 正 兩 朝 的 滿 文 檔 案, 看 到 有 水 漬 黴 斑 的 康 熙 六 十 年 十 月 十 六 日, 監 造 鄭 家 莊 行 宮 與 王 府 工 程 郎 中 尚 之 勳 和 五 十 一 等 四 人, 連 署 的 滿 文 奏 報 鄭 家 莊 行 宮 工 程 用 銀 數 摺, 奏 摺 中 對 康 熙 鄭 家 莊 城 池 行 宮 與 王 府 的 興 建 工 程, 記 載 詳 細 明 確, 滿 文 漢 譯 如 下 : 康 熙 五 十 七 年 十 二 月 內, 為 在 鄭 家 莊 地 方 營 建 行 宮 王 府 城 垣 及 城 樓 兵 丁 住 房, 經 由 內 務 府 等 衙 門 具 奏, 遣 派 我 等 是 以 奴 才 等 監 造 行 宮 之 大 小 房 屋 二 百 九 十 間 遊 廊 九 十 六 間, 王 府 之 大 小 房 屋 一 百 八 十 九 間, 南 極 廟 之 大 小 房 屋 三 十 間, 城 樓 十 間 城 門 二 座 城 牆 五 百 九 十 丈 九 尺 五 寸, 流 水 之 大 溝 四 條 大 小 石 橋 十 座 滾 水 壩 一 個 井 十 五 眼, 修 葺 土 城 五 百 二 十 四 丈, 挑 挖 護 城 河 長 六 百 六 十 七 2 3 內 務 府 等 奏 為 核 計 鄭 家 莊 馬 房 城 地 方 建 房 所 需 錢 糧 事 摺 ( 滿 文 ), 康 熙 五 十 七 年 十 二 月 初 五 日, 郭 美 蘭 譯, 北 京 :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藏 參 見 拙 文, 清 鄭 家 行 宮 王 府 城 池 與 兵 營 考, 未 刊 稿 2

丈 六 尺, 飯 茶 房 兵 丁 住 房 鋪 子 房 共 一 千 九 百 七 十 三 間, 夯 築 土 牆 五 千 三 百 五 十 丈 七 尺 一 寸 營 造 此 等 工 程, 除 取 部 司 現 有 杉 木 銅 錫 紙 等 項 使 用 外, 採 買 松 木 柏 木 椴 木 柳 木 樟 木 榆 木 清 沙 石 豆 渣 石 山 子 石 磚 瓦 青 白 灰 繩 麻 刀 柏 樹 木 釘 水 坯 烏 鐵 磨 鐵 等 項 及 席 子 苫 箔 竹 木 魚 肚 膠 等, 計 支 付 匠 役 之 雇 價 銀 在 內, 共 用 銀 二 十 六 萬 八 千 七 百 六 十 二 兩 五 錢 六 分 三 釐 其 中 扣 除 由 部 領 銀 二 十 三 萬 七 百 五 十 二 兩 五 錢 六 分 三 釐, 富 戶 監 察 御 史 鄂 其 善 所 交 銀 二 千 二 百 二 十 兩, 富 當 所 交 銀 六 百 五 十 兩, 原 員 外 郎 烏 勒 訥 所 交 銀 一 萬 兩, 員 外 郎 渾 齊 所 交 銀 一 千 八 百 一 十 兩, 順 天 府 府 丞 連 孝 先 所 交 銀 一 萬 七 千 六 十 七 兩 八 錢 三 分, 並 出 售 工 程 所 伐 木 簽 秤 兌 所 得 銀 四 千 八 百 八 十 三 兩 五 分 二 釐 以 此 銀 採 買 糊 行 宮 壁 紗 櫥 繪 畫 斗 方 熱 炕 木 裝 修 建 造 斗 栱 蓆 棚 排 置 院 內 之 缸 缸 架 南 極 神 開 光 做 道 場 錫 香 爐 蠟 臺 墊 尺 桌 子 杌 子 等 項, 匠 役 等 所 用 笤 帚 筐 子 缸 子 水 桶 把 桶 子 等 物, 以 及 支 給 計 檔 人 掌 班 等 之 飯 錢, 共 用 銀 四 千 八 百 六 十 七 兩 三 錢 八 分 二 釐, 尚 餘 銀 十 五 兩 六 錢 七 分 今 既 工 竣, 相 應 將 此 餘 銀 如 數 交 部 為 此 謹 具 奏 聞 上 駟 院 郎 中 尚 之 勳 營 造 司 郎 中 五 十 一 都 虞 司 員 外 郎 偏 圖 刑 部 郎 中 和 順 4 由 上, 康 熙 五 十 七 年 和 六 十 年 鄭 家 莊 行 宮 與 王 府 開 工 與 竣 工 的 滿 文 奏 摺 證 明 : 鄭 家 莊 王 府, 似 應 無 爭 議 然 而, 需 要 探 討 的 是 : 康 熙 帝 敕 建 王 府 的 鄭 家 莊, 到 底 是 哪 個 鄭 家 莊 呢? 清 史 稿 諸 王 六 允 礽 傳 記 載 : ( 康 熙 ) 六 十 一 年, 世 宗 即 位, 封 允 礽 子 弘 皙 為 理 郡 王 雍 正 元 年, 詔 於 祁 縣 鄭 家 莊 修 蓋 房 屋, 駐 劄 兵 丁, 將 移 允 礽 往 居 之 5 這 條 記 載, 疏 失 有 三 : 其 一, 諭 旨 在 鄭 家 莊 修 蓋 蓋 房, 駐 紮 兵 丁, 將 移 允 礽 往 居 的 時 間, 始 於 康 熙 五 十 七 年 (1718), 而 不 是 雍 正 元 年 (1723); 其 二, 在 北 京 德 勝 門 外 鄭 家 莊 修 蓋 房 屋, 駐 紮 兵 丁, 將 移 允 礽 往 居 者, 不 是 雍 正 帝, 而 是 康 熙 帝 ; 其 三, 此 地 為 北 京 德 勝 門 外 鄭 家 莊 ( 今 北 京 昌 平 鄭 各 莊 ), 而 非 山 西 祁 縣 鄭 家 莊 但 是, 民 元 以 來, 眾 多 論 著, 據 此 傳 訛, 相 互 輾 轉 清 史 稿 校 註 校 正 其 疏 誤 四 萬 餘 4 5 上 駟 院 郎 中 尚 之 勳 等 奏 報 鄭 家 莊 行 宮 工 程 用 銀 數 摺 ( 滿 文 ), 康 熙 六 十 年 十 月 十 六 日, 郭 美 蘭 譯, 臺 北 : 臺 灣 故 宮 博 物 院 文 獻 處 藏 清 史 稿 諸 王 六, 第 三 十 冊, 卷 220, 頁 9067, 北 京 : 中 華 書 局,1967 年 3

雍 正 理 王 府 址 考 條 6, 此 處 亦 未 出 校 注 由 上 看 來, 鄭 家 莊 在 何 地, 需 要 加 以 考 辨 二 經 查, 清 三 祖 三 宗 實 錄 和 清 史 稿 中, 有 四 個 鄭 家 莊 : 安 徽 合 肥 鄭 家 莊 山 西 太 原 鄭 家 莊 直 隸 薊 州 鄭 家 莊 和 北 京 德 外 鄭 家 莊 雍 正 理 王 府 址 的 鄭 家 莊, 位 於 何 處, 略 作 考 析 其 一, 安 徽 合 肥 鄭 家 莊 順 治 十 一 年 (1654), 安 徽 合 肥 鄭 家 莊 出 現 怪 異, 因 在 清 史 留 下 記 述 清 史 稿 災 異 志 三 記 載 : 合 肥 鄭 家 莊 產 一 雞, 三 嘴 三 眼 三 翼 三 足, 色 黃, 比 三 日 死 7 說 明 安 徽 合 肥 有 個 鄭 家 莊 但 是, 在 清 實 錄 中, 特 別 是 在 清 聖 祖 實 錄 清 世 宗 實 錄 和 清 高 宗 實 錄 中, 沒 有 出 現 安 徽 合 肥 鄭 家 莊 的 記 載, 更 沒 有 康 熙 帝 雍 正 帝 乾 隆 帝 到 過 此 地 並 在 此 地 建 造 王 府 的 記 載 且 該 地 區 也 沒 有 清 朝 皇 帝 行 宮 與 親 王 府 邸 的 歷 史 遺 跡 康 熙 鄭 家 莊 行 宮 與 王 府, 在 黃 河 以 北, 不 在 淮 河 以 南, 顯 然 合 肥 鄭 家 莊 的 地 理 方 位 不 相 符, 歷 史 場 景 也 不 相 符, 歷 史 遺 跡 也 無 留 存, 且 沒 有 文 獻 紀 錄 與 檔 案 記 載, 因 之 康 熙 行 宮 與 王 府 所 在 地 的 鄭 家 莊, 不 會 是 不 可 能 是 安 徽 合 肥 的 鄭 家 莊 那 麼, 是 北 方 山 西 祁 縣 的 鄭 家 莊 嗎? 其 二, 山 西 祁 縣 鄭 家 莊 山 西 省 太 原 府 祁 縣 鄭 家 莊, 在 府 西 南 百 四 十 里 8 清 史 稿 傅 爾 丹 傳 記 述 : 傅 爾 丹, 瓜 爾 佳 氏, 滿 洲 鑲 黃 旗 人, 費 英 東 曾 孫, 倭 黑 子 也 康 熙 二 十 年, 襲 三 等 公, 兼 佐 領, 授 散 秩 大 臣 四 十 三 年, 上 西 巡, 駐 蹕 祁 縣 鄭 家 莊, 於 行 宮 前 閱 太 原 城 守 兵 騎 射 有 卒 馬 驚 逸 近 御 仗, 傅 爾 丹 直 前 勒 止 之, 捽 其 人 下 上 悅, 諭 奬 傅 爾 丹, 賜 貂 皮 褂 9 此 事, 清 史 稿 校 註 據 國 朝 耆 獻 類 徵 記 載, 注 云 : 傅 爾 丹 授 散 秩 大 臣 在 康 熙 三 十 八 年 (1699) 10 鄭 家 莊 御 前 驚 馬 之 事, 清 聖 祖 實 錄 也 做 了 記 載 : 辛 丑 ( 二 十 九 日 ), 上 駐 蹕 祁 縣 鄭 家 莊 是 日, 上 於 行 宮 前, 閱 太 原 城 守 官 兵, 騎 射 善 者, 分 別 賜 金, 劣 者 革 退, 遣 還 京 師 閱 射 時, 有 一 兵 丁 乘 馬 驚 逸, 漸 近 御 仗, 散 秩 大 臣 公 傅 爾 丹, 疾 趨 向 前, 擒 之 使 下, 並 勒 止 其 馬 上 回 宮, 傳 集 內 大 臣 等, 諭 傅 爾 丹 曰 : 今 日 閱 射 時, 兵 丁 所 乘 之 馬 驚 逸, 漸 近 禦 仗, 諸 年 少 大 臣, 俱 效 年 老 大 臣, 旁 觀 不 動, 惟 爾 直 前, 勒 止 之 可 謂 繼 武 前 人 矣! 特 賜 爾 貂 皮 褂 一 領, 嗣 後 益 加 6 清 史 稿 校 註 諸 王 六, 第 十 冊, 卷 227,7827 頁, 臺 北 :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,1999 年 7 清 史 稿 災 異 三, 第 六 冊, 卷 42, 頁 1588, 北 京 : 中 華 書 局,1967 年 8 清 史 稿 地 理 志, 第 八 冊, 卷 54, 頁 2023, 北 京 : 中 華 書 局,1977 年 9 清 史 稿 傅 爾 丹 傳, 第 三 十 四 冊, 卷 297, 頁 10389, 北 京 : 中 華 書 局,1977 年 10 清 史 稿 校 註 傅 爾 丹 傳, 第 十 一 冊, 卷 304, 頁 8923, 臺 灣 :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,1999 年 4

勉 勵 11 查 山 西 祁 縣 鄭 家 莊, 清 聖 祖 實 錄 出 現 兩 次 12, 清 高 宗 實 錄 也 出 現 兩 次 13, 都 可 以 確 指, 其 地 並 無 城 牆 護 城 河 與 王 府 的 記 載 因 此, 城 池 行 宮 與 王 府 同 在 一 地 的, 不 是 山 西 太 原 鄭 家 莊 那 麼, 是 直 隸 薊 州 的 鄭 家 莊 嗎? 其 三, 直 隸 薊 州 鄭 家 莊 清 世 祖 實 錄 中 沒 有 出 現 薊 州 鄭 家 莊 的 記 載 清 聖 祖 實 錄 中 出 現 三 次 薊 州 鄭 家 莊 14, 都 是 康 熙 帝 到 清 孝 陵 祭 祀 途 中 的 臨 時 行 宮 清 世 宗 實 錄 中 沒 有 出 現 薊 州 鄭 家 莊 的 記 載 清 高 宗 實 錄 中, 也 沒 有 出 現 薊 州 鄭 家 莊 的 記 載 因 此, 城 池 行 宮 與 王 府 同 在 一 地 的 鄭 家 莊, 不 是 薊 州 的 鄭 家 莊 其 四, 北 京 德 外 鄭 家 莊 清 史 稿 世 宗 本 紀 記 載 : 雍 正 元 年 (1723) 五 月 乙 酉 初 七 日, 敕 理 郡 王 弘 皙 移 住 鄭 家 莊 15 這 個 鄭 家 莊, 既 不 是 安 徽 合 肥 鄭 家 莊, 也 不 是 直 隸 遵 化 鄭 家 莊, 更 不 是 山 西 祁 縣 鄭 家 莊, 而 是 北 京 德 外 鄭 家 莊 16, 今 為 北 京 市 昌 平 區 北 七 家 鎮 鄭 各 莊 村 其 理 由, 述 如 下 : 第 一, 地 理 區 位 光 緒 昌 平 州 志 記 載 : 鄭 各 莊 即 鄭 家 莊, 距 城 三 十 五 里, 東 至 沙 各 莊 三 里, 南 至 平 西 府 三 里, 西 至 白 各 莊 一 里, 北 至 河 東, 南 至 白 廟 村 四 里, 西 南 至 七 裏 渠 六 里, 東 北 至 尙 信 三 里, 西 北 至 半 璧 街 四 里 17 鄭 家 莊 不 僅 有 倉 房, 還 有 馬 廠 ( 場 ) 到 康 熙 時, 在 鄭 家 莊 興 建 行 宮 王 府 城 牆 和 護 城 河 其 地 理 方 位 : 鄭 各 莊 離 京 城 既 然 有 二 十 餘 裏, 除 理 王 弘 晳 自 行 來 京 外, 不 便 照 在 城 居 住 諸 王 一 體 行 走, 故 除 上 升 殿 之 日, 聽 傳 來 京 外, 每 月 朝 會 一 次, 射 箭 一 次 18 合 肥 鄭 家 莊 祁 縣 鄭 家 莊 和 薊 州 鄭 家 莊, 從 里 程 說, 都 不 符 合 上 文 記 述 ; 只 有 北 京 德 外 鄭 家 莊 是 清 鄭 家 莊 行 宮 與 王 府 的 所 在 地 第 二, 地 面 遺 存 1949 年 後 鄭 家 莊 尚 餘 殘 破 城 牆 百 餘 米 1958 年 北 京 文 物 普 查 時, 這 裡 還 有 土 牆 垣 長 約 五 百 米 ; 有 城 南 門 遺 址, 並 保 存 南 門 ( 正 門 ) 漢 白 玉 石 匾 額 一 方, 楷 書 來 熏 門 19 現 經 實 測 為 : 鄭 家 莊 皇 城 遺 址, 東 西 長 570 米, 南 北 長 510 米, 總 11 清 聖 祖 仁 皇 帝 實 錄, 卷 214, 頁 168, 康 熙 四 十 二 年 十 月 辛 丑, 北 京 : 中 華 書 局,1985 年 12 清 聖 祖 仁 皇 帝 實 錄, 卷 180, 康 熙 三 十 六 年 二 月 辛 丑 條 和 卷 240 康 熙 四 十 八 年 十 二 月 甲 寅 條 13 清 高 宗 純 皇 帝 實 錄, 卷 101, 乾 隆 四 年 九 月 癸 亥 條 和 卷 387 乾 隆 十 六 年 四 月 丁 亥 條 14 清 聖 祖 仁 皇 帝 實 錄 卷 78, 康 熙 十 七 年 十 一 月 戊 午 條, 卷 95 康 熙 二 十 年 三 月 乙 亥 條, 卷 240 康 熙 四 十 八 年 十 二 月 甲 寅 條 15 清 史 稿 世 宗 本 紀 九, 第 三 冊, 卷 9, 頁 309, 北 京 : 中 華 書 局,1967 年 16 康 熙 大 興 縣 誌. 輿 地 記 載 : 大 興 縣 疆 域, 正 北, 縣 基 至 安 定 門 計 一 里, 安 定 門 至 燕 丹 村 計 二 十 五 里, 燕 丹 村 至 海 青 廟 計 六 里, 接 昌 平 界 康 熙 朝 汪 灝 在 隨 鑾 紀 恩 中 說 : 鄭 家 莊 渡 河, 入 昌 平 州 界 昭 槤 也 說 : 德 勝 門 外 鄭 家 莊 可 見 當 時 鄭 家 莊 隸 屬 順 天 府 大 興 縣 轄 後 改 屬 昌 平 州 轄 今 為 昌 平 區 北 七 家 鎮 鄭 各 莊 村 17 光 緒 昌 平 州 志, 卷 4, 頁 50, 北 京 : 光 緒 十 二 年 (1886 年 ) 刻 本 18 和 碩 恒 親 王 允 祺 等 奏 請 理 王 弘 皙 遷 移 鄭 各 莊 摺, 雍 正 元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, 雍 正 朝 滿 文 硃 批 奏 摺 全 譯, 頁 149, 合 肥 : 黃 山 書 社,1998 年 19 王 梓, 王 府, 頁 97, 北 京 : 北 京 出 版 社,2005 年 5

雍 正 理 王 府 址 考 面 積 近 30 萬 平 方 米 ; 護 城 河 遺 存, 南 北 各 長 約 504 米, 東 西 各 長 約 584 米, 總 長 2176 米 20 二 者 實 測 資 料 與 檔 案 記 載 大 體 相 當 經 筆 者 與 該 村 黃 福 水 郝 玉 增 李 永 寬 蔣 國 震 等 先 生 實 地 踏 查, 在 鄭 家 莊 皇 城 東 南 角, 有 一 段 城 牆 殘 垣 的 遺 跡, 有 牆 基 遺 存 和 青 灰 城 磚 城 牆 外 是 護 城 河, 現 東 南 西 三 面 護 城 河 基 本 保 存 2006 年, 村 裡 發 現 一 眼 銅 幫 水 井, 同 民 間 傳 說 的 金 井 吻 合 21 清 鄭 家 莊 行 宮 與 王 府 的 實 測 和 踏 查 資 料, 可 同 檔 案 和 文 獻 記 載, 相 互 印 證, 合 掌 相 符 第 三, 地 名 民 俗 當 地 民 俗, 民 間 傳 說, 其 說 法 是 : 連 接 鄭 家 莊 城 南 門 和 北 門 的 中 軸 大 道, 現 在 仍 稱 為 中 街 中 街 以 東 是 康 熙 帝 的 行 宮 舊 址, 村 民 稱 之 為 東 城 里 ; 中 街 以 西 是 理 親 王 府 舊 址, 村 民 稱 之 為 西 城 里 在 東 城 外, 有 戍 守 皇 城 的 兵 營 舊 址, 村 民 稱 之 為 東 營 子 在 北 城 外, 地 勢 平 坦, 瀕 臨 溫 榆 河, 是 當 年 駐 軍 練 兵 演 武 的 操 場, 村 民 稱 之 為 東 場 後 和 西 場 後 以 上 這 些 流 傳 至 今 的 民 間 地 名, 與 史 籍 記 載 的 鄭 家 莊 皇 城 行 宮 王 府 與 駐 防, 大 體 相 似, 基 本 吻 合 22 但 是, 還 需 要 同 檔 案 記 載 勘 核 比 對 分 析 研 究 第 四, 方 志 載 述 康 熙 昌 平 州 志 的 總 圖 中 有 鄭 家 莊 皇 城 的 標 識 鄭 家 莊 行 宮 王 府 營 房 當 時 劃 撥 的 土 地 數 字, 已 難 考 據 但 光 緒 昌 平 州 志 記 載 : 康 熙 五 十 八 年 (1719) 奉 旨 蓋 造 王 府 營 房, 僅 占 去 墾 荒 地 為 伍 拾 玖 畝 伍 釐 玖 毫 23 還 有 城 牆 護 城 河 營 房 馬 廠 等 占 地, 資 料 不 足, 難 以 統 計 第 五, 筆 記 載 錄 禮 親 王 代 善 後 裔 昭 槤 在 嘯 亭 雜 錄 續 錄 京 師 王 公 府 第 中 記 載 : 理 親 王 府 在 德 勝 門 外 鄭 家 莊 24 昭 槤 既 是 清 帝 宗 室, 又 是 乾 隆 朝 人, 記 載 當 為 可 信 清 人 朱 一 新 京 師 坊 巷 志 稿 也 記 載 : 王 諱 弘, 聖 祖 孫 廢 太 子 理 密 親 王 允 礽 次 子, 25 諡 曰 恪 ( 理 ) 密 王 舊 府 在 德 勝 門 外 鄭 家 莊, 俗 稱 平 西 府 王 得 罪 後, 長 子 弘 晳 降 襲 郡 王, 晉 親 王, 仍 居 鄭 家 莊 乾 隆 四 年 黜 屬 籍, 以 弘 紹 封 26 第 六, 實 錄 記 載 清 聖 祖 實 錄 中 出 現 鄭 家 莊 6 處, 其 中 祁 縣 鄭 家 莊 2 次, 薊 州 鄭 家 莊 3 次, 北 京 鄭 家 莊 1 次 ; 清 世 宗 實 錄 中 出 現 鄭 家 莊 9 處, 都 是 北 京 鄭 家 莊 ; 清 高 宗 實 錄 中 出 現 鄭 家 莊 20 次, 其 中 祁 縣 鄭 家 莊 2 次, 北 京 鄭 家 莊 18 次 從 中 可 以 清 楚 地 反 映 出 : 康 熙 鄭 家 莊 行 宮 與 王 府 的 所 在 地, 是 北 京 德 外 鄭 家 莊 康 熙 帝 死 後, 其 停 靈 厝 柩 之 所, 曾 有 幾 種 方 案 : 安 奉 之 處, 或 在 南 海 子, 或 在 鄭 家 莊, 此 二 20 21 22 鄭 家 莊 村 委 會 實 際 測 量 的 資 料 黃 福 水 主 編, 中 國 鄭 各 莊, 頁 27-29, 北 京 : 列 印 本,2007 年 蔣 國 震, 鄭 家 莊 皇 城, 北 京 : 列 印 稿,2008 年 23 光 緒 昌 平 州 志, 卷 11 頁 4, 北 京 : 光 緒 十 二 年 (1886 年 ) 刻 本 24 昭 槤, 嘯 亭 雜 錄 續 錄 京 師 王 公 府 第, 卷 2, 頁 21, 上 海 鴻 章 書 局 石 印 本, 光 緒 六 年 (1880 年 ) 25 長 子 應 作 次 子 26 朱 一 新, 京 師 坊 巷 志 稿, 卷 上, 頁 175, 北 京 : 北 京 古 籍 出 版 社,1982 年 6

處 隔 越 郊 外, 離 宮 禁 甚 遠, 朕 心 不 忍, 緬 惟 世 祖 章 皇 帝 大 事 時, 曾 安 奉 景 山 壽 皇 殿, 朕 意 亦 欲 安 奉 於 景 山 壽 皇 殿, 庶 得 朝 夕 前 往 親 行 奠 獻 27 雍 正 帝 擬 在 景 山 南 苑 和 鄭 家 莊 三 處 之 一 安 奉 哀 悼 大 行 皇 帝, 說 明 它 不 會 在 祁 縣 鄭 家 莊, 也 不 會 在 薊 州 鄭 家 莊 第 七, 八 旗 佈 防 雍 正 元 年 (1723) 五 月, 鄭 家 莊 駐 防 被 列 為 京 畿 八 旗 駐 防 十 個 要 隘 之 一, 駐 防 官 兵 等 總 計 用 房 1323 間 28 這 十 處 要 隘 按 八 旗 駐 防 住 房 數 量, 排 列 如 下 : (1) 熱 河 (1813 間 ),(2) 鄭 家 莊 (1323 間 ),(3) 張 家 口 (1000 間 ),(4) 山 海 關 (623 間 ),(5) 冷 口 (278 間 ),(6) 喜 峰 口 (183 間 ),(7) 古 北 口 (170 間 ),(8) 獨 石 口 (107 間 ),(9) 千 家 店 (96 間 ),(10) 羅 文 峪 (68 間 ) 鄭 家 莊 八 旗 住 房 規 模 僅 次 於 熱 河, 位 原 列 第 二 昌 平 州 駐 防, 增 加 後 才 到 147 間 29 其 地 位 之 所 以 如 此 重 要, 是 因 為 這 裡 有 康 熙 行 宮 和 理 親 王 府 第 八, 檔 案 為 證 現 在 查 到 相 關 十 六 件 滿 文 檔 案, 凡 是 涉 及 鄭 家 莊 的, 都 是 指 在 北 京 德 勝 門 外 鄭 家 莊 如 內 務 府 等 奏 為 核 計 鄭 家 莊 馬 房 城 地 方 建 房 所 需 錢 糧 事 摺 ( 康 熙 五 十 七 年 十 二 月 初 五 日 ) 中 的 鄭 家 莊 馬 房 ; 內 務 府 等 奏 為 經 欽 天 監 敬 謹 看 得 可 於 康 熙 五 十 八 年 正 式 動 工 摺 ( 康 熙 五 十 七 年 十 二 月 初 八 日 ) 中 的 動 工 上 樑 摺 ; 內 務 府 謹 奏 為 彈 劾 事 折 ( 康 熙 五 十 八 年 四 月 初 三 日 ) 中 的 鄭 家 莊 地 方 行 宮 王 府 尚 之 勳 等 云 云 ; 和 碩 恒 親 王 允 祺 等 奏 理 王 弘 晳 遷 居 鄭 各 莊 事 宜 摺 ( 雍 正 元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) 中 鄭 各 莊 距 京 城 二 十 餘 里 ; 和 碩 恒 親 王 允 祺 等 奏 請 理 王 弘 晳 遷 居 摺 ( 雍 正 元 年 六 月 二 十 日 ) 中 因 鄭 各 莊 靠 近 清 河, 相 應 將 拜 唐 阿 等 人 之 口 糧, 由 該 處 行 文 到 部, 由 清 河 倉 發 放 ; 和 碩 恒 親 王 允 祺 等 奏 請 理 王 弘 晳 遷 移 鄭 各 莊 摺 ( 雍 正 元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 ) 中, 鄭 各 莊 離 京 城 既 然 有 二 十 餘 里, 除 理 王 弘 晳 自 行 來 京 外, 不 便 照 在 城 居 住 諸 王 一 體 行 走, 故 除 上 升 殿 之 日, 聽 傳 來 京 外, 每 月 朝 會 一 次, 射 箭 一 次 等, 都 是 明 證 綜 上, 地 理 區 位 與 地 面 遺 存 地 名 民 俗 與 方 志 載 述 筆 記 記 載 與 實 錄 所 載 八 旗 佈 防 與 檔 案 實 證, 可 以 得 出 一 個 結 論 : 康 熙 興 建 的 鄭 家 莊 行 宮 與 王 府, 其 地 址 就 在 今 北 京 昌 平 鄭 各 莊 ( 鄭 家 莊 ) 三 本 題 相 關 的 鄭 家 莊 與 鄭 各 莊 平 西 府 與 理 王 府 的 關 係, 依 據 史 料, 附 作 辨 證 第 一, 鄭 家 莊 與 鄭 各 莊 的 關 係 查 在 清 聖 祖 實 錄 和 康 熙 朝 滿 文 奏 摺 中, 有 關 鄭 27 清 世 宗 憲 皇 帝 實 錄, 卷 1, 頁 35, 康 熙 六 十 一 年 十 一 月 丁 酉, 北 京 : 中 華 書 局,1985 年 28 八 旗 通 志 初 集 營 建 志 二, 卷 24, 頁 447-450, 長 春 : 東 北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,1985 年 29 欽 定 八 旗 通 志 營 建 志 六, 卷 117, 頁 1992, 長 春 : 吉 林 文 史 出 版 社,2002 年 7

雍 正 理 王 府 址 考 家 莊 的 地 方, 蓋 稱 作 鄭 家 莊 但 在 雍 正 朝 滿 漢 文 的 文 獻 裡, 又 稱 作 鄭 各 莊 乾 隆 朝 文 獻 有 時 稱 鄭 家 莊 亦 稱 鄭 各 莊 清 朝 昌 平 人 麻 兆 慶 在 昌 平 外 志 中 認 為 : 鄭 各 莊 的 各, 舊 均 作 家, 土 人 呼 家 音 若 歌, 字 典 家 葉 音 有 讀 歌 者, 作 入 聲 各 字 非 其 實, 過 去 北 京 郊 區 元 明 清 三 代 的 移 民, 常 以 先 居 者 姓 氏 為 村 名 以 昌 平 為 例, 如 劉 家 莊 楊 家 莊 曹 家 莊 王 家 莊 鄧 家 莊 武 家 莊 等, 也 有 鄭 各 莊 白 各 莊 史 各 莊 呂 各 莊 沙 各 莊 聶 各 莊 等 有 學 者 認 為 : 這 裡 的 各, 實 際 上 就 是 家 家 的 讀 音, 康 熙 字 典 既 引 唐 韻 韻 會 正 韻 的 讀 音 : 居 牙 切, 並 音 加 又 引 集 韻 另 一 讀 音 : 古 胡 切, 音 姑 還 音 各, 古 俄 切, 音 歌 家 是 個 破 音 字, 讀 若 加 姑 各 歌 等, 而 不 能 說 讀 作 各 或 寫 作 各 是 錯 誤 的 因 此, 從 歷 史 地 名 學 來 說, 鄭 家 莊 與 鄭 各 莊 都 通 ; 從 歷 史 地 理 學 來 說, 北 京 昌 平 鄭 家 莊 與 鄭 各 莊 是 一 地, 而 不 是 兩 地 ; 從 民 俗 地 名 學 來 說, 亦 有 家 而 衍 變 為 各 的, 鄭 家 莊 衍 變 為 鄭 各 莊 就 是 一 例 北 京 昌 平 鄭 家 莊 與 鄭 各 莊, 其 地 理 方 位 地 貌 特 徵 文 獻 記 載 檔 案 載 述, 都 證 明 了 這 一 點 所 以, 本 文 在 引 文 中, 照 原 文 引 用 ; 在 行 文 中, 則 用 鄭 家 莊 第 二, 平 西 府 與 理 王 府 的 關 係 鄭 家 莊 理 王 府 在 當 地 俗 稱 作 平 西 府 平 西 府 一 詞, 最 早 見 之 於 昭 槤 嘯 亭 雜 錄 續 錄 的 記 載 : 理 親 王 府 在 德 勝 門 外 鄭 家 莊, 俗 名 平 西 府 30 其 後, 理 親 王 弘 皙 被 革 黜 圈 禁, 弟 弘 降 襲 郡 王, 遷 到 城 裏 光 緒 順 天 府 志 記 載 : 王 大 人 胡 同, 井 二 嘯 亭 續 錄 : 理 郡 王 府 在 王 大 人 胡 同 採 訪 冊 : 梁 公 第 在 王 大 人 胡 同 謹 按 : 王 諱 宏 ( 弘 ), 聖 祖 孫 廢 太 子 理 密 親 王 允 礽 次 子, 31 諡 曰 恪 密 王 舊 府 在 德 勝 門 外 鄭 家 莊, 俗 稱 平 西 府 王 得 罪 後, 長 子 宏 ( 弘 ) 晳 降 襲 郡 王, 晉 親 王, 仍 居 鄭 家 莊 乾 隆 四 年, 黜 屬 籍, 以 宏 ( 弘 ) 紹 封 今 為 豐 公 第 輔 國 公 奕 梁, 淳 度 親 王 之 後 舊 府 在 玉 河 橋 西, 同 治 初 遷 此 32 為 什 麼 鄭 家 莊 俗 稱 平 西 府 呢? 第 一 種 說 法 : 有 人 問 路 弘 皙 府, 指 路 人 順 手 平 著 往 西 一 指, 人 們 就 稱 其 為 平 西 府 此 說 為 當 地 民 間 傳 說, 並 不 可 信 第 二 種 說 法 : 府 在 昌 平 州 偏 西, 所 以 稱 平 西 府 此 說 地 理 方 位 不 對, 也 不 可 信 第 三 種 說 法 : 吳 三 桂 開 山 海 關 門 迎 降 清 軍 而 受 封 為 平 西 王, 吳 三 桂 曾 住 過 此 府, 所 以 稱 作 平 西 府 歷 史 證 明 : 平 西 王 吳 三 桂 根 本 沒 有 在 此 居 住 過, 自 然 此 說 也 不 可 信 30 昭 槤, 嘯 亭 雜 錄 續 錄, 卷 4, 頁 509-510, 北 京 : 中 華 書 局 標 點 本,1980 年 31 清 史 稿 皇 子 世 表 四 記 載 : 弘 係 允 礽 第 十 子 32 光 緒 順 天 府 志, 第 二 冊, 京 師 志 卷 13, 頁 385-386, 北 京 : 北 京 古 籍 出 版 社,1987 年 8

第 四 種 說 法 : 理 王 弘 皙, 因 罪 被 革 爵, 囚 於 景 山 東 果 園, 王 府 遭 平 毀 時 人 諱 礙 弘 皙 二 字, 諧 音 作 平 西, 因 而 弘 皙 府 諧 音 作 平 西 府 這 種 說 法 較 為 可 信 綜 上, 可 以 得 出 如 下 結 論 第 一, 雍 正 朝 理 王 府 不 在 安 徽 合 肥 鄭 家 莊, 不 在 山 西 太 原 鄭 家 莊, 也 不 在 直 隸 薊 33 州 鄭 家 莊, 而 是 在 北 京 昌 平 鄭 家 莊, 即 今 北 京 市 昌 平 區 北 七 家 鎮 鄭 各 莊 第 二, 乾 隆 四 年 (1739) 以 後, 理 王 府 遷 到 北 京 東 城 王 大 人 胡 同 宸 垣 識 略 記 載 : 理 親 王 府 在 北 新 橋 北 王 大 人 胡 同 34 民 國 年 間, 理 郡 王 府 西 側, 方 恩 寺 與 南 邊 馬 廄 等 附 屬 建 築 被 理 郡 王 後 裔 變 賣, 後 王 府 逐 漸 荒 廢 今 為 華 橋 飯 店 址 第 三, 康 熙 帝 廢 太 子 胤 礽 於 雍 正 二 年 (1724) 薨 逝 後, 被 追 封 為 理 親 王 允 礽 生 前 並 未 在 鄭 家 莊 理 王 府 居 住 過, 但 死 後 其 遺 體 在 此 舉 喪 祭 奠 因 此, 康 熙 帝 興 建 的 王 府, 雍 正 封 敕 乾 隆 平 毀 的 理 王 府, 為 康 熙 帝 廢 太 子 允 礽 次 子 弘 皙 的 府 邸 弘 皙 先 為 理 郡 王 後 晉 理 親 王 的 王 府 所 在 地, 是 北 京 德 勝 門 外 鄭 家 莊, 即 今 北 京 昌 平 區 北 七 家 鎮 鄭 各 莊 允 礽 次 子 弘 皙 於 雍 正 元 年 (1723) 襲 封 為 理 郡 王, 雍 正 六 年 (1728) 晉 封 為 理 親 王, 乾 隆 四 年 (1739) 被 革 爵 並 圈 禁 在 景 山 之 東 果 園 允 礽 第 十 子 弘 皙 之 弟 弘, 襲 封 為 理 郡 王, 其 郡 王 府 則 在 京 城 內 王 大 人 胡 同 鳴 謝 感 謝 臺 灣 故 宮 博 物 院 副 院 長 馮 明 珠 教 授 莊 吉 發 教 授 陳 龍 貴 先 生 呂 玉 女 和 許 玉 純 女 士, 北 京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館 長 鄒 愛 蓮 研 究 員 郭 美 蘭 研 究 員 等 為 本 文 給 予 的 熱 心 誠 摯 的 幫 助 33 清 史 稿 地 理 志 記 載 : 直 隸 順 天 府 領 五 州 十 九 縣, 五 州 包 括 通 州 昌 平 州 琢 州 霸 州 和 薊 州 薊 州 西 北 的 盤 山 桃 花 山 葛 山, 有 行 宮 三 34 吳 長 垣, 宸 垣 識 略, 頁 119, 北 京 : 北 京 古 籍 出 版 社,1981 年 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