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 交 休 兵 傷 害 台 灣 國 家 主 權 外 交 休 兵 對 台 灣 國 家 主 權 的 影 響 鄭 欽 仁 / 台 灣 安 保 協 會 理 事 長 一 前 言 馬 英 九 的 外 交 休 兵, 從 結 論 上 說, 是 放 棄 中 華 民 國 或 是 台 灣 做 為 主 權 獨 立 國 家, 不 必 兵 臨 城 下, 使 台 灣 漸 漸 淪 為 中 國 的 一 部 分 ; 在 中 國 實 際 上 是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體 制 下, 二 千 三 百 萬 人 從 此 喪 失 自 由 與 民 主, 而 淪 亡 在 中 國 共 產 專 制 帝 國 的 統 治 原 因 是 國 家 主 權 的 表 現 在 外 交 行 為 ; 所 謂 外 交 休 兵 是 放 棄 作 為 一 個 主 權 國 家 二 國 家 的 條 件 國 際 法 上 典 型 的 國 家 ( 主 權 國 ), 根 據 1933 年 簽 訂 的 Convention on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( 陳 隆 志 教 授 策 劃 的 當 代 國 際 法 文 獻 選 集 譯 作 美 洲 國 家 關 於 國 家 權 利 與 義 務 公 約 ) 第 一 條 列 舉 國 家 要 做 為 國 際 法 人 應 具 備 的 資 格, 即 : 一 永 久 的 居 民 (a permanent population) 二 明 確 的 領 域 (a defined territory) 三 政 府 (government) 四 與 其 他 國 家 締 結 關 係 的 能 力 (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other states) 對 台 灣 來 說, 以 上 所 列 舉 的 第 一 到 第 三 點 比 較 沒 有 問 題, 但 有 關 第 四 點 的 外 交 關 係 的 能 力, 簡 單 的 說 它 的 屬 性 是 主 權 所 說 的 主 權, 不 受 其 他 國 家 的 權 力 干 涉, 對 內 是 最 高, 對 外 是 獨 立 對 外 主 權 表 現 在 外 交 能 力, 如 派 遣 使 節 權 條 約 締 結 權 與 戰 爭 權 1 如 以 國 際 法 的 觀 點, 從 1971 年 蔣 政 權 被 逐 出 聯 合 國 以 來 的 中 華 民 國, 外 交 上 的 逐 漸 萎 縮 以 及 執 政 的 中 國 國 民 黨 的 流 寓 政 權 ( 流 亡 政 權 ) 的 心 態, 中 華 民 國 還 像 一 個 國 家 嗎? 外 交 休 兵 的 馬 英 九 是 中 華 民 國 的 終 結 者, 見 下 文 而 自 明 三 主 權 獨 立 國 家 是 通 常 國 家 的 概 念 通 常 所 說 的 國 家 是 指 單 一 國 家, 另 有 複 合 國 家 ( 即 國 家 結 合, 指 邦 聯 或 聯 邦 ), 與 台 灣 沒 有 關 係, 在 此 不 必 討 論 正 常 的 國 家, 是 主 權 獨 立 國 家, 但 是, 有 許 多 人 聽 到 主 權 或 獨 立, 如 同 遇 到 毒 蛇 猛 獸, 而 有 一 些 媒 體 還 助 紂 為 虐, 大 肆 撻 伐 郝 柏 8 新 世 紀 智 庫 論 壇 第 46 期 /2009.06.30
外 交 休 兵 傷 害 台 灣 國 家 主 權 村 在 行 政 院 長 任 內 (1990~1993 年 ) 不 主 張 主 權 國 家, 當 時 的 泛 藍 陣 營 與 某 些 媒 體 也 害 怕 聽 到 獨 立 兩 個 字 話 說 回 來 單 一 國 家 的 分 類, 尚 有 兩 種 ; 一 是 有 十 分 的 主 權 與 否 為 基 準, 分 為 主 權 國 與 半 主 權 國 半 主 權 國 在 對 內 能 行 使 最 高 權 力, 對 外 是 主 權 受 到 制 限 的 國 家, 普 通 指 的 是 被 保 護 國 與 從 屬 國 二 是 對 外, 在 國 際 法 上 能 力 ( 外 交 能 力 ) 受 到 制 限 與 否 為 基 準, 分 為 獨 立 國 與 非 獨 立 國 外 交 能 力 有 者 為 獨 立 國, 無 者 為 非 獨 立 國 非 獨 立 國 中, 有 被 保 護 國 與 從 屬 國 2 國 人 受 到 缺 乏 常 識 的 政 客 與 媒 體 的 操 弄, 竟 然 不 敢 追 求 國 家 的 主 權 與 獨 立 一 般 所 說 的 國 家 就 是 指 主 權 獨 立 國 家 如 此 說 來, 台 灣 有 否 公 民 社 會, 令 人 懷 疑 四 2000 年 以 前 執 政 黨 的 國 家 主 權 問 題 在 談 馬 英 九 的 外 交 休 兵 政 策 下 的 國 家 主 權 之 前, 先 看 1990 年 代 中 國 國 民 黨 的 國 家 主 權 問 題 九 年 代 的 十 年, 可 以 說 是 中 國 國 民 黨 的 進 步 派 主 張 兩 個 中 國 時 期, 但 被 保 守 派 頹 廢 派 的 阻 擾, 而 使 問 題 混 沌 1991 年 5 月 1 日 廢 除 戡 亂 時 期 臨 時 條 款, 與 中 共 不 再 是 一 個 中 國 之 下 的 內 戰 體 制 錢 復 ( 在 外 交 部 長 任 內,1990~1996 年 ) 自 此 之 後 不 談 一 個 中 國 1992 年 是 許 惠 祐 與 中 國 交 涉,( 即 是 後 來 馬 英 九 堅 持 的 九 二 共 識 問 題,) 為 1993 年 辜 汪 會 談 鋪 路 在 1992 年, 國 民 黨 政 府 也 喊 出 一 個 中 國 的 陷 阱, 以 免 成 為 中 國 的 一 部 分 1993 年 9 月 21 日 自 立 晚 報 刊 出 錢 復 專 訪, 我 們 不 能 再 談 一 個 中 國 一 文 但 同 月 23 日 錢 復 以 被 押 解 姿 態 前 往 國 民 黨 中 央 政 策 會 溝 通, 魏 鏞 堅 持 錢 復 必 須 聲 明 堅 持 一 個 中 國 政 策 不 變, 必 須 重 申 一 個 中 國 立 場 結 果 發 佈 的 新 聞 稿 : 政 府 堅 持 一 個 中 國 政 策 從 未 改 變, 中 國 目 前 處 於 分 裂 分 治 狀 態, 台 海 兩 岸 都 主 張 一 個 中 國 此 新 聞 稿 由 魏 鏞 宣 談, 可 見 國 民 黨 的 保 守 勢 力 壓 過 外 交 部 台 中 問 題, 又 落 到 中 國 內 戰 體 制 ; 分 裂 國 家 國 共 鬥 爭 ( 內 戰 ) 的 情 形 再 看 陸 委 會 的 情 形 1993 年 辜 汪 會 談 後, 中 國 發 表 對 台 白 皮 書 針 對 這 個 問 題, 陸 委 會 發 表 對 中 共 台 灣 問 題 與 中 國 的 統 一 白 皮 書 的 看 法 只 有 中 國 問 題, 沒 有 台 灣 問 題 一 文, 指 出 1949 年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在 大 陸 地 區 另 行 建 國, 因 此 產 生 中 國 問 題 總 之, 這 是 分 裂 國 家 的 兩 個 中 國 主 張 錢 復 除 了 以 上 的 主 張 之 外, 還 使 用 兩 德 模 式 而 不 用 兩 個 中 國 來 敘 述, 用 意 在 維 護 主 權 的 對 等 地 位 1999 年 7 月 9 日 李 登 輝 總 統 提 出 兩 國 論, 受 到 中 國 國 民 黨 黨 內 的 撻 伐 ; 最 近, 李 又 重 申 1991 年 修 憲 以 來 已 是 特 殊 國 與 國 關 係 錢 復 與 李 登 輝 可 以 說 是 進 步 派, 在 維 護 中 華 民 國 的 國 家 主 權, 但 從 國 民 黨 內 部 中 國 動 向 與 世 界 局 勢 合 而 觀 之, 是 失 敗 的 ; 失 敗 主 因 還 是 中 國 國 民 黨 投 降 派 頹 廢 派 ( 偏 安 新 世 紀 智 庫 論 壇 第 46 期 /2009.06.30 9
外 交 休 兵 傷 害 台 灣 國 家 主 權 派 ) 的 杯 葛 而 喪 失 時 機 郝 柏 村 在 行 政 院 長 任 內 (1990~1993 年 ), 在 立 法 院 答 詢 時 仍 不 主 張 中 華 民 國 是 主 權 國 家 主 權 獨 立 國 家 3 五 馬 英 九 的 主 張 以 上 提 到 的 是 李 登 輝 時 代 (1988~2000 年 總 統 任 內 ) 對 國 家 主 權 的 處 理, 李 登 輝 在 卸 任 前 不 到 一 年 的 1999 年 7 月 提 出 兩 國 論, 用 意 在 維 護 主 權 ; 這 一 點 可 以 與 馬 英 九 執 政 不 到 一 年 使 主 權 喪 失 做 比 較 接 續 李 登 輝 之 後 的 陳 水 扁, 受 到 國 民 黨 中 國 甚 至 美 國 的 壓 迫, 被 要 求 維 持 現 狀 但 在 2002 年 8 月 提 出 一 邊 一 國, 意 在 脫 中 國 化, 但 受 到 形 勢 以 及 其 就 職 時 所 提 出 的 四 不 一 沒 有 綁 死 但 在 2007 年 7 月 向 聯 合 國 提 出 以 台 灣 名 義 加 入 聯 合 國, 雖 然 失 敗, 本 不 是 一 蹴 可 及 的 接 著 是 馬 英 九 的 執 政 馬 英 九 對 國 家 主 權 的 看 法 究 竟 如 何, 實 際 上 並 不 是 從 他 當 總 統 後, 外 交 休 兵 纔 拋 棄 國 家 主 權 但 因 馬 為 競 逐 總 統 而 政 策 傾 向 民 進 黨 的 主 張, 使 綾 線 模 糊, 以 此 障 眼 法 欺 騙 大 眾 因 此 可 以 分 兩 個 階 段 加 以 探 討 ( 一 ) 馬 擔 任 總 統 之 前 的 作 為 馬 英 九 在 台 北 市 長 任 內 (1998~2006 年 ) 的 2001 年, 亞 洲 盃 女 子 足 球 賽 時 取 締 中 華 民 國 國 旗 ; 代 之 以 十 二 面 的 中 國 五 星 紅 旗, 但 警 方 不 過 問, 未 加 以 取 締 國 旗 是 國 家 的 象 徵, 是 法 制 的 一 部 分, 取 締 國 旗, 未 受 彈 劾, 也 未 受 中 國 國 民 黨 黨 紀 處 分 馬 毋 視 中 國 的 權 力 鬥 爭 軍 方 抬 頭 農 民 困 苦 以 及 對 維 吾 爾 西 藏 等 民 族 的 壓 迫 和 屠 殺, 盲 目 的 要 盡 一 切 努 力 達 成 其 統 一 的 目 標 4 馬 假 設 台 灣 已 經 沒 有 活 路, 所 以 向 中 國 尋 求 生 存 空 間 5 馬 的 新 思 維 竟 然 是 九 二 共 識, 昧 於 對 九 二 有 否 共 識 之 外, 實 際 上 也 是 放 棄 中 華 民 國, 不 再 談 一 中 各 表, 蓋 一 中 各 表 實 是 兩 中 6 ( 二 ) 馬 的 外 交 休 兵 與 國 家 主 權 馬 英 九 的 兩 岸 外 交 休 兵 和 活 路 外 交 是 2008 年 8 月 4 日 由 行 政 院 長 劉 兆 玄 陪 同 赴 外 交 部 演 講, 要 一 百 多 名 的 科 長 級 以 上 外 交 人 員 聽 他 的 訓 示, 這 表 示 以 總 統 的 身 分 掌 控 外 交, 而 背 後 的 國 安 會 的 蘇 起 等 人 為 幕 僚 7 所 謂 兩 岸 外 交 休 兵 是 在 兩 岸 架 構 下 談 外 交, 自 處 一 個 中 國 即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附 屬 下 而 喪 失 國 家 主 權, 怎 能 如 馬 英 九 所 說 的, 以 尊 嚴 自 主 務 實 靈 活 作 為 處 理 對 外 關 係 與 爭 取 國 際 空 間 的 指 導 原 則? 馬 英 九 舉 蕭 胡 會 連 胡 會 吳 胡 會 與 兩 岸 兩 會 復 談 為 例, 說 是 雙 方 願 意 在 九 二 共 識 即 是 放 棄 一 中 各 表 也 就 是 放 棄 中 華 民 國 前 提 下 的 協 商 ; 而 昔 日 蘇 起 馬 英 九 之 流 還 為 此 爭 到 臉 紅 脖 子 粗, 無 疑 是 魚 目 混 珠 的 騙 術 10 新 世 紀 智 庫 論 壇 第 46 期 /2009.06.30
外 交 休 兵 傷 害 台 灣 國 家 主 權 但 美 國 對 此 有 充 分 的 瞭 解 和 掌 握 美 國 聯 邦 議 會 超 黨 派 的 美 中 經 濟 安 保 調 查 委 員 會 在 去 (2008) 年 11 月 發 表 的 年 度 報 告 很 清 楚 的 說 : 台 灣 政 府 的 高 官 們 為 加 盟 國 際 機 構, 以 不 追 求 主 權 國 家 的 地 位 作 為 前 提, 說 這 是 追 求 實 利 的 方 法 8 這 一 份 報 告, 簡 要 的 指 出 放 棄 主 權 國 家 地 位, 而 所 說 的 實 利 即 是 馬 英 九 的 務 實 主 義 但 是 若 有 一 日 中 國 得 寸 進 尺 的 要 求 而 馬 英 九 無 法 回 應, 就 如 這 一 份 報 告 所 說 的 會 造 成 軍 事 衝 突 總 之, 馬 英 九 放 棄 台 灣 主 權 國 家 的 地 位, 就 如 上 文 第 二 三 節 所 說 的, 外 交 行 為 是 國 家 主 權 的 象 徵, 馬 英 九 以 軟 性 的 方 式 終 結 中 華 民 國, 實 際 上 是 政 變 成 功 六 餘 論 在 去 年 3 月 22 日 總 統 大 選 前 的 一 禮 拜, 中 國 國 民 黨 在 中 國 時 報 刊 載 半 版 廣 告, 以 一 寸 半 的 大 字 刊 載 堅 持 主 張 台 灣 的 前 途 必 須 由 台 灣 人 民 自 己 決 定!, 又 刊 登 : 堅 持 捍 衛 中 華 民 國 的 主 權, 台 灣 的 尊 嚴 與 主 體 性! 台 灣 人 相 信 馬 英 九 的 謊 言, 使 馬 英 九 以 765 萬 票 當 選 由 選 後 數 天 的 3 月 26 日 27 日 民 調, 可 以 知 道 投 票 給 馬 英 九 的, 是 相 信 他 的 台 灣 化 路 線 和 主 張 台 灣 與 中 國 是 兩 個 主 權 互 不 隸 屬 的 獨 立 國 家, 詳 細 內 容 看 筆 者 的 給 馬 先 生 的 一 封 公 開 信 9 京 都 大 學 教 授 中 西 輝 政 在 去 年 4 月 發 表 一 文, 謂 馬 英 九 在 選 舉 期 間 為 使 台 灣 人 安 心, 提 出 三 不 的 公 約, 即 不 統 不 獨 不 武 ; 但 有 關 不 武, 若 是 北 京 政 府 來 說 還 有 意 思, 若 由 自 己 不 會 行 使 武 力 來 說, 亳 無 意 義 其 餘 所 說 的 不 統 不 獨 的 公 約 是 否 能 遵 守, 非 到 最 後 是 不 得 而 知 如 果 將 來 能 執 政 八 年 而 嘴 巴 說 不 統 一 而 步 步 往 統 合 推 進 ( 請 注 意 註 4 引 馬 英 九 接 受 美 聯 社 訪 談 的 內 容 ), 剩 下 來 的 只 要 在 正 式 的 統 一 文 書 簽 署, 表 面 上 也 是 遵 守 公 約 中 西 教 授 還 指 出 選 舉 期 間 馬 英 九 標 榜 台 灣 化 路 線, 列 舉 愛 台 灣 十 二 項 目 建 設, 連 呼 頻 頻, 說 不 定 這 是 政 治 上 所 見 的 中 華 傳 統 的 最 大 特 質 之 一, 欺 騙 美 國 的 中 國 問 題 專 家 拉 爾 夫. 蘇 夷 耶 在 最 近 著 作 欺 騙 之 道 (The Tao of Deception, 2007) 指 出 : 數 千 年 中 華 政 治 的 大 傳 統, 在 二 十 世 紀 的 國 民 黨 與 共 產 黨 之 下 完 成 歷 史 的 實 證 10 果 不 其 然, 選 後 不 再 聽 到 馬 英 九 的 愛 台 灣 十 二 項 建 設, 代 之 的 是 推 動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(ECFA), 急 於 推 動 中 國 共 產 黨 所 設 計 的 由 經 濟 先 統 合 的 策 略, 並 拯 救 當 前 中 國 的 經 濟 危 機, 意 不 在 台 灣 任 由 國 共 雙 方 的 政 商 買 辦 從 事 勾 當, 吸 盡 民 脂 民 膏 最 後, 總 結 馬 英 九 的 對 中 國 政 策 11, 但 主 軸 還 是 在 放 棄 國 家 主 權, 未 來 有 可 能 遵 循 香 港 模 式, 採 用 一 國 兩 制 ; 但 也 可 能 避 開 人 民 的 反 抗, 以 逐 步 推 進 的 策 略 使 台 灣 無 形 中 成 為 中 國 的 附 屬 國 任 何 國 家 的 政 權 輪 替, 其 國 家 的 方 向 ( 國 策 ) 都 有 延 續 性, 祇 有 馬 政 權 成 立 以 來, 看 不 到 從 李 登 輝 時 代 陳 水 扁 時 代 延 續 下 來 的 維 護 國 格 的 努 力 馬 利 用 民 主 政 新 世 紀 智 庫 論 壇 第 46 期 /2009.06.30 11
外 交 休 兵 傷 害 台 灣 國 家 主 權 治 的 投 票 機 制 達 成 希 特 勒 式 的 政 變, 猶 如 希 特 勒 終 結 維 瑪 共 和 國 與 憲 法, 絕 不 是 馬 在 就 職 演 說 所 宣 示 的 憲 政 主 義 原 則 馬 犧 牲 台 灣, 祇 為 胡 溫 政 權 墊 背 而 已 12 註 釋 1. 參 考 筆 者 不 正 常 國 家 的 形 成 與 變 革, 收 錄 於 台 灣 破 繭 而 出 的 國 家, 頁 77-82, 稻 鄉 出 版 社,2008 年 2 月 另 外, 參 考 小 田 滋 等 編 新 版 現 代 國 際 法 第 二 章, 有 裴 閣,1991 年 10 月 30 日 新 版 初 版 第 11 刷 發 行 2. 參 考 上 揭 小 田 滋 石 本 泰 雄 寺 澤 一 編 的 著 作 3. 關 於 錢 復 魏 鏞 與 陸 委 會, 參 考 筆 者 外 交 政 策 的 挫 折 由 陸 委 會 回 應 北 京 白 皮 書 到 魏 鏞 抨 擊 錢 復 的 意 見, 收 入 台 灣 國 民 主 義 的 屈 折 與 展 開, 頁 141 至 149, 稻 鄉 出 版 社,1997 年 8 月 初 版 關 於 國 民 黨 政 府 在 1992 年 喊 一 個 中 國 的 陷 阱, 參 考 筆 者 唯 有 國 家 先 空 位 才 能 確 立 大 陸 政 策, 收 入 台 灣 國 家 論, 頁 172 至 175 前 衛 出 版 社,2009 年 3 月 初 版 關 於 郝 柏 村 的 去 國 家 化, 以 上 兩 文 皆 提 到 李 登 輝 最 近 又 提 1991 年 修 憲, 已 是 特 殊 國 與 國 關 係, 見 2008 年 11 月 15 日 出 版 的 群 策 會 刊 第 20 期 另 有 中 華 民 國 在 台 灣 的 用 語, 應 是 分 治 的 主 張, 但 不 適 用 作 國 號, 陳 隆 志 教 授 比 喻 作 蘇 聯 在 中 國, 參 照 台 灣 國 民 主 義 的 屈 折 與 展 開 第 148 頁 4. 馬 英 九 接 受 美 聯 社 訪 談, 謂 : 目 前 還 不 清 楚 統 一 要 花 多 久 的 時 間, 我 們 可 能 無 法 在 這 一 代 完 成 統 一, 當 然 我 會 盡 一 切 努 力 來 達 成 此 一 目 標 2005 年 9 月 2 日 中 央 日 報 5. 2007 年 5 月 19 日 青 春 鐵 馬 行 到 淡 江 大 學 演 說, 馬 說 : 台 灣 未 來 應 該 與 對 方 ( 中 國 ) 談 判, 找 出 活 路 模 式, 才 有 生 存 空 間 馬 不 在 外 交 上 努 力 尋 求 外 國 支 持, 一 味 寄 望 敵 人 6. 馬 英 九 在 新 加 坡 大 學 李 光 耀 公 共 政 策 學 院 演 說 : 台 灣 的 新 思 維 就 是 回 歸 九 二 共 識, 兩 岸 簽 訂 三 十 至 五 十 年 和 平 協 議, 發 展 活 路 模 式 解 決 台 灣 國 際 參 與 問 題 見 2006 年 5 月 9 日 自 由 時 報 關 於 九 二 共 識, 馬 英 九 當 選 總 統 後 尚 未 就 職, 與 陳 水 扁 見 面 未 能 乘 機 商 洽 政 權 交 接 問 題, 竟 然 與 陳 水 扁 發 生 爭 執 對 此 問 題, 以 及 中 國 自 1992 年 迄 今 的 統 戰 策 略, 參 考 筆 者 撰 國 家 定 位 與 十 五 年 來 的 台 中 交 涉 一 中 原 則 一 中 各 表 和 九 二 共 識 一 文, 刊 載 台 灣 安 保 通 訊 第 9 期,2009 年 2 月 10 日 7. 外 交 界 認 為 外 交 圈 將 形 成 國 安 會 祕 書 長 蘇 起 總 統 府 副 祕 書 長 高 朗 與 外 交 部 長 歐 鴻 鍊 的 靜 態 三 角, 決 策 者 的 性 格 屬 於 保 守 穩 健, 在 馬 英 九 指 示 的 要 在 兩 岸 架 構 下 談 外 交, 所 以 台 灣 的 外 交 轉 為 守 勢 形 外 交 此 見 解 參 考 2009 世 界 年 鑑 第 302 12 新 世 紀 智 庫 論 壇 第 46 期 /2009.06.30
外 交 休 兵 傷 害 台 灣 國 家 主 權 頁 中 央 通 訊 社,2008 年 12 月 出 版 但 所 謂 兩 岸 架 構 下 談 外 交, 實 際 是 中 國 的 附 庸, 沒 有 外 交 可 言 8. 參 考 鄭 欽 仁 譯 美 國 國 會 年 度 報 告 : 對 中 國 的 徹 底 分 析, 擬 刊 在 台 灣 安 保 通 訊 第 10 期 9. 給 馬 先 生 的 一 封 公 開 信 於 2008 年 8 月 11 日 刊 登 在 台 灣 教 授 協 會 的 網 路 民 調 是 民 主 進 步 黨 委 託 民 意 調 查 中 心 所 做 的 調 查, 其 詳 情 如 下 民 調 的 問 題 ( 一 ) 是 否 同 意 台 灣 與 中 國 是 兩 個 主 權 互 不 隸 屬 的 獨 立 國 家? 其 同 意 者 :(1) 全 體 88.3%,(2) 泛 綠 91.8%,(3) 泛 藍 86.4%,(4) 中 間 選 民 89.6 % 特 別 應 留 意 的 是 泛 藍 者 竟 有 八 成 六 以 上 認 為 台 灣 是 主 權 獨 立 國 家, 與 中 國 互 不 隸 屬 問 題 ( 二 ): 是 否 同 意 這 次 總 統 選 舉 的 結 果, 表 示 台 灣 大 多 數 人 民 較 能 接 受 與 中 國 大 陸 統 一? 其 不 同 意 與 中 國 統 一 的 :(1) 全 體 81.8%,(2) 泛 綠 91.3 %,(3) 泛 藍 76.5%,(4) 中 間 選 民 81.6% 絕 大 多 數 人 不 能 接 受 與 中 國 統 一, 可 見 馬 的 終 極 統 一 的 對 中 國 政 策 是 反 其 道 而 行 問 題 ( 三 ): 未 來 對 於 兩 岸 的 重 要 協 議, 請 問 您 贊 不 贊 成 要 透 過 全 民 公 投 來 決 定? 同 意 者,(1) 全 體 69.3%,(2) 泛 綠 87.7%,(3) 泛 藍 56.1%,(4) 中 間 選 民 74.1% 又 2008 年 7 月 2 日 英 文 的 新 聞 周 刊 刊 載, 主 張 與 中 國 統 一 的 祇 有 5.4%, 國 際 上 對 馬 的 親 中 路 線 表 示 疑 問, 台 灣 的 安 全 保 障 實 際 上 是 依 賴 美 日 的 同 盟 關 係 10. 中 西 輝 政 教 授 的 文 章 刊 載 2008 年 5 月 的 Voice 月 刊 日 本 的 刊 物 通 常 早 一 個 月 刊 出, 諒 是 在 4 月 初 已 刊 出 而 台 灣 選 舉 在 3 月 22 日, 可 見 作 者 之 敏 感 與 透 視 能 力 中 西 教 授 的 論 著 收 在 覇 権 の 終 焉,PHP 研 究 所 出 版,2008 年 12 月 12 日 第 一 版 第 一 刷 11. 筆 者 在 此 綜 合 馬 英 九 的 對 中 政 策, 補 述 如 下 :( 一 ) 不 統 不 獨 不 武 ;( 二 ) 一 中 原 則, 九 二 共 識, 但 無 一 中 各 表 ;( 三 ) 活 路 外 交 兩 岸 外 交 休 兵, 傾 向 中 國, 不 對 國 際 社 會 積 極 開 拓 外 交 空 間 和 爭 取 國 家 主 權 的 認 同 ;( 四 ) 奧 運 模 式 採 中 華 台 北, 中 國 台 北 亦 無 妨 ;( 五 ) 馬 訪 問 中 南 美 洲 時, 接 受 中 國 台 灣 12. 今 年 是 中 共 政 權 六 十 甲 子, 在 中 國 的 朝 野 都 有 天 命 告 寢 的 恐 慌, 加 上 西 藏 暴 動 事 件 五 十 週 年 天 安 門 事 件 二 十 週 年, 又 有 零 八 憲 章 的 公 民 運 動 民 族 衝 突 官 民 衝 突 三 農 問 題 貧 富 差 距 公 害 問 題 失 業 問 題, 馬 對 中 共 傾 斜 是 台 灣 的 人 災, 但 拯 救 了 焦 頭 爛 額 的 胡 溫 政 權, 正 如 天 安 門 事 件 後, 國 民 黨 的 黨 政 軍 一 窩 蜂 的 去 擁 抱 北 京 政 權, 害 怕 昔 日 的 反 共, 一 旦 被 解 放, 遭 受 鬥 爭 新 世 紀 智 庫 論 壇 第 46 期 /2009.06.30 13